第26章:风暴已来(1 / 2)

甘愿做悟空手中一把刀的人,能做这把刀的人,在北穗王朝之中,那还是有很多的。

毕竟说到底,酷吏其实也没啥技术含量,不过就是心黑手狠,对自己的主人忠心耿耿罢了,这两点是最主要的关键,其他技术性的问题,那都是次要的。

基本上,能够官至四品以上的人,只要能够做好关键的两点,那么,当个酷吏那完全就是绰绰有余的。

因此,当悟空独自一人来到皇城,见到了今日主持守卫工作的牛金达,并把自己进宫的意图讲出来之后,牛金达稍稍犹豫了一下之后,便直接点头同意了……,当悟空手中的凶刀!

他不同意也不行,从他抓捕了裴氏满门的那一刻开始,牛金达的身上,就已经深深刻下悟空一党的烙印了,而且对于这个烙印,牛金达本人是根本就不反感的。

对于悟空这个曾经和他一起并肩做战,又一向都很照顾他的主公,牛金达是非常服气,也非常感激的。

他能走到今天这个位置,当然并不是一个傻子,相反,牛金达是一个真正的聪明人,他深深的明白,比自己有本事的武将,别说是整个天下了,就单单只是一个北穗,裴行俨等人就足以稳稳的压他一头!

所以,如果想要真正的走到巅峰,建立属于自己的盖世功勋,那么,牛金达就非得,牢牢的抱住悟空的大腿不行。

这并不是无耻,也根本就无所谓是什么献媚,也许恨多自命清高的人,根本就不屑牛金达的这种行为,但是,如果不懂得这种紧跟领导的铁律,那么,最好就别踏入其中,省的最后落个惨淡的收场。

这种人从古至今一直都很多,其中最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名震千古的绝代诗仙,他那么大的才华,却不被帝王所用,最根本的原因,还不就是太过的清高了吗?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诗仙要是不清高的话,那么,他也就不配称之为是诗仙了,而所谓的和光同尘,也并非是像字面的意思那样简单,相反,和光同尘并非是为了和所有人混在一起,不争,之所以非要和光同尘,达到玄同的境界,其根本的目的恰恰就是一个字——争!

老子后面的解释很清楚,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

玄同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成为天下贵,既然如此的话,又怎么可能是想要与世无争呢?

当然啦,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这种境界很不容易达到,是需要大智慧的,如果你好、我好、大家好,跟所有人都打成一片,就是所谓的玄同境界,那么,真心是把道家,把老子这个绝代的智者,给看的太扁啦。

因此,清高的人并不一定就高,而紧抱领导大腿的那些人,也并不一定就低,最牛逼的人,就是老子所说的那种,达到了玄同境界的天下贵人,这……,是很难的。

牛金达显然不是什么天下贵人,他就是个深深明白,自己跟着悟空有肉吃的聪明人罢了,所以,既然老大想要让他当一把凶刀,那么……,就当吧。

于是,当悟空穿着一身小厮服,一摇三晃当的走进千羊殿时,在场的将近七百多人,就直接全都傻脸了。

不过,悟空也没有做错什么,他就是个无官无职的小老百姓嘛,审美能力虽然差点儿,穿着一身十木币不到的最次小厮服,就跑到了千羊大殿上晃悠,但是,人家就是喜欢穿,这又有什么错呢?

兴许……,悟空就是没有钱呢,是吧?

杨同一看到悟空的这身衣服,那心中的万丈怒火,就直接腾地一下,便立马就烧起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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