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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恐怖,幸亏有阿爹在守护,不然后果不堪设想。”青风一阵后怕,发现脊背都被冷汗打湿了。
“看来这翼龙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强大,三大武王这么长时间,还没将其拿下。”三长老青林道。
二长老若有所思,“不是其太强,而是阿山他们想将其收服,妖王寿元数千载,如果降服,我们部落将多一尊底涵!“
……
自从灵谷成熟引发群兽袭击后,青风部落进入平缓的发展时期,三王两年前隐退,长老们闭关,青风部落正式迎来了第十一代族长。
春风得意马蹄疾,虽然他才十二岁,要威望有威望,而且拳头比较硬。这两年为部落所做所为,所有人都看在眼里,以前可能会有人不服气要用拳头压,部落高层支持才顺从,不要以为南荒民风朴实,那只是表面,其实都不是好鸟。ii
但是,这两三年,青风通过自己的智慧让人赢得了尊重,人心齐聚万众一心,青风部落在他的带领下日益强大,短短两年时间,青风部落将黑狼部落,黑狐部落的吞并融合完毕。
在大量丹药,灵石的催化下,部落战力更是以成部的增长,又进入了一个井喷时期,近近五万人的部落全民修行,战族护卫扩大到七个大队,最底实力为高阶武士境。先天三千多人,地阶过千,天阶八十七人,护族战灵兽一百五十只,五大上古凶兽赤虎麒麟,虽为幼年期,但其实力堪比天阶初期强者,部落战备武装精良。
部落又增添近一千二百新生儿,为青风部落注入了新鲜血液,再此感谢部落勇士无数黑夜的功献。
同时,灵米从四十粒的辛勤培育,用了两年多时间,开垦灵田,种植约五千亩,灵米出现是时代的跨越,灵米里精纯的灵气,温养神魂状大灵魄,强筋炼体,筑基,补全人族先天精魂不足,同时还能解决食物不足的困境。ii
灵米,丹药的出现让青风赢得了部落的尊敬,达到了以德服人的本性,虽然他一向是以拳头说话武力版。但在绝大多数族人眼里他是值得尊敬的败类族长。
灵马之群也迎来了第一批新的生命,三十一只小灵驹。在这是不用当心天敌,成活极高,而且这里灵气浓郁,资源丰富。这三十一小马生下来其资质就先当高,生下来就是灵驹。
空中从不设防,到一支强大的空军诞生,让青风部落防御又升上了一部台阶,虽然空军司令翼龙一直喜欢罢工,跟大长老一样可恶,无耻,以妖王之境在部落衡行霸道,跟青风对着干。但那怕是样孑货,那也是一种震慑。
还是小金三个听话,每天勤劳的巡视部落领空。自己养的就是亲生的,忠诚,那像那溅龙。不干活还要好吃好喝伺候着,不是看其是妖王之尊打不过,一定把你顿了,纯了吃肉。ii
我种的药田都敢给我糟蹋,气死本大族长了。两年时间,青风丹道进步神速,先后成功炼制先天洗髓丹,地阶还阳丹,及造化丹,疗伤的复灵丹,解百毒的清灵丹。太阳真经,自然真经炼成三转巅峰。
肉身,法力达天阶中期圆满。从无名小卒成长到如今权霸一方,心里有点小小成就感,飘飘然然。
清晨时分,天光破晓,沉寂的夜幕还未散尽之时,整个莽荒还弥漫着夜色的昏暗之色,而此刻青风部落中,却已经变得人生沸腾起来,伴随着嘎吱的声响,高达五丈的巨大青石门在数名壮汉的拖拽下,缓缓的升到了最高处,紧接着数十支,由族中武者战兵,临时充当狩猎队伍冲出部落,向着四面八方的莽荒之地奔去。
而青风部落,此刻早已经人影憧憧,妇人们早已是忙碌的满头大汗,将兽肉放进瓦罐中煮熟,为族人们准备早晨的食物。ii
城北一座千丈古山之下的大校场之上,金戈铁马的声响连绵不绝,一个个英武壮硕的汉子,足足有七千余众,他们身披黑色的玄铁战甲,手中或是持铁枪战矛,或是玄铁战刀,尽管清晨时分天地间寒意还未散尽,此刻这些汉子身上却早已经是汗水淋漓,他们大声咆哮着,血气如云,步伐踏动,震得大地咚咚作响,声若猛虎震颤云霄。
古山之巅,一道银白色身影顶风而立,白色蚕丝编制的披风,迎风烈烈作响,望着下方校场中近万战兵操练的场景,青风心中一抹豪情顿时万丈勃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