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类似国内的白酒的伏特加!
一小时就消耗一箱!
这四个大家伙连绵不绝的持续喝了四个小时!
一大堆伏特加酒瓶让大多喝啤酒的渝庆汉子们直了眼,刘长元那病秧子过来想敬杯酒的,沾了一下就天旋地转的跑了,最后还是俩跑过渝新欧铁路线的姑娘来陪着喝了两杯,也酡红着脸跑了。
关键是这几个家伙喝起来完全就是粗暴得不讲道理!
华国也是酒业大国,有说不尽道不完的酒文化,比他们能喝的大有人在,可这些老毛子的酒文化就一个字:“醉!”,两个字“烂醉!”
这些前苏联国家的男人喝酒就一个目的,喝醉,所以酒好不好,只是过程口味略微差异,他们只要那个结果!
在自然条件和政治等方面都不太如意,完全没有办法跟热带那些得天独厚地方的地区相比,用喝醉来支撑着男人们去面对生活中的种种挫折不如意,伏特加提供了一种奇异的私人空间,一个可以在幻想的自由中得到放松、忘却烦恼、纵情娱乐的地方。
很多人都总结过喝酒的来来去去,说法也多得很,但只有这种前苏联的喝法才是直奔主题。
所以带着这种喝法的巴克疯狂起来,还真是让刘长元跟一帮铁路子弟们惊掉下巴,他们跟巴克非常有限的喝过两三回,最大的印象就是巴哥特别能喝,却不贪杯,今天反常态的一杯接一杯,很快就豪迈的跟铁锤脱了上衣,一身酒气的在空地上自娱自乐摔跤,最后更是被摔在地上让巨汉压住哈哈大笑!
完全就是一副喝醉酒失态的模样!
巴克在绝大多数时候都是个有极强自控力的家伙,就算跟这帮人在一起,也通常是最后喝醉和负责收拾残局的那个,倒不是酒量大,而是他一直都留着劲,他们喝酒一贯不会相互劝,自己能喝多少倒多少,巴克大多数时候认为这样的酒精麻醉算是轻度的吸*毒,内心来讲并不认同,只是作为当地风俗被锤炼出了酒量而已,不然他根本没法娶到娜塔莎,早就被醉鬼们打出门来了。
不会喝酒的男人怎么可能成为一家人?
而自从回到国内,自制力更是他的标签,面对姑娘,面对财富,面对权势,面对任何东西他都心如止水一般拥有惊人的自控力。
其实那不过是他心冷如灰!
对一个心都死了的人来说,有什么诱惑能刺激到他?
什么东西都没意思!
但今天,他是刻意的想喝醉,不是挫折烦恼,而是他只想举杯畅饮来庆祝自己重获新生一般的欢乐,也许只有在如梦如幻的熏醉当中,他才能重温那种在乌克兰跟妻子在一起的快乐时光,才能重新找回那个无忧无虑的少年郎,才能洗去已经如同磐石一般坚硬包裹住自己心灵的悲痛哀伤,他要从此用真正的快乐面对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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