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金钟罩圆满!(2 / 2)

赵鹏本来对花灯节没什么兴趣,可是云裳和江慕灵一再哀求,他才决定出去透透气。

顺道见识一下云阳城大型节日的盛景。

这次主要是江慕灵想要出去玩,长了这么大,她只在七岁那年,过了一次花灯节。

之后江易一年比一年忙碌,她连家门都出不去,更别说过花灯节了。

到了晚上,大街小巷人山人海,热闹非凡。

宽阔的马路两旁张灯结彩,挂着一排排五彩缤纷、千姿百态的宫灯:跑马灯、龙灯、老鼠灯、孔雀开屏灯,看得江慕灵和云裳眼花缭乱。

云裳今晚头戴绘银腕带,脸上化着淡淡的梅花妆,言笑之间动人心魄。

穿的是浅蓝色收腰托底罗裙,纤腰不足盈盈一握,显出了玲珑有致的身段。

由于这次是出来游玩,赵鹏就没让云裳穿宽大的丫环服饰,这一身着装打扮,让赵鹏也有些惊艳到了。

江慕灵一身雪白宫装襦裙,一头秀发轻挽银月紫月簪,似误入凡尘沾染了尘缘的仙子。

一路走来,两女不知吸引了多少人的目光。

常余生带着十几名帮众,身着便装隐藏在赵鹏三人周围的人群中,为赵鹏等人清出一定空间,以至于不会让逛街的三人感到太过拥挤。

人潮如海,为了防止两女走丢,赵鹏出于责任感,一手牵着云裳,一手牵着江慕灵。

感受着路人羡慕嫉妒恨的目光。

不知为什么,他突然有一种人生到达巅峰的感觉。

或者先来一句好嗨哟?

江慕灵是六年来第一次来看花灯,看到一个漂亮的凤凰花灯就想买下来,自己又没有钱,只好可怜兮兮的看向赵鹏。

赵鹏受不了她这样一脸渴望的看着自己,只能掏腰包付钱。

江慕灵一手抱着自己的花灯,开心的像一个十三岁的孩子。

“公子,我也想要!”

云裳也想买一个看中的兔子花灯,可是价钱有些贵,她不想挪用自己的小金库,也有样学样,可怜兮兮地望着赵鹏。

过节嘛,开心最重要。

赵鹏拿出银子,十分豪气道:“买!”

在赵鹏三人几十米开外,有两个头戴白纱斗笠的女子,正不紧不慢的跟在三人身后。

大街之上熙熙攘攘,人声鼎沸,赵鹏一时半会也没有察觉。

“风姨,你说血衣门的杀手会动手吗?”蝶舞轻柔的声音响起。

金凤楼没想到,第一个买下心绝女儿消息的,居然不是魔教,而是天鹰派。

魔教想用心绝女儿逼他就范,而有的势力却想把水搅浑,譬如天鹰派。

天鹰派第一时间买下江慕灵的情报之后,立刻找到了血衣门的杀手,让他们暗杀江慕灵。

毫无疑问,无牵无挂的心绝江易才是最可怕的,绝对能够给魔教带去重大损失,而这是所有正道势力,都乐于见到的。

让朝廷和魔教彻底撕咬起来,对很多江湖势力来说,一举多得。

“血衣门的杀手‘过客’,昨天下午就入了城,今晚花灯盛会,人潮人海,乃是刺杀的绝佳时机,他是不会放过的!”风四娘万分笃定道。

血衣门乃是江湖臭名昭著的暗杀组织,只要金钱到位,皇帝都敢刺杀。

血衣门的门主血无双,更是有着成功刺杀超一流高手的记录!

刺客最缺的自然是情报,没有情报的刺客如同瞎子。

所以血衣门和金凤楼的关系,比任何人想象中的都要深。

天鹰派请血衣门出手,看似做得隐秘,可却瞒不住金凤楼的耳目。

血衣门会派出哪位杀手,天鹰派不知道,而金凤楼却知道得一清二楚。

“居然是血衣门杀手榜排行第十的‘过客’?”

蝶舞小嘴微张,有些惊讶。

“血衣门是不是有些小题大作了?”

“过客”虽然在杀手榜排行第十,但是一身实力绝对可入前五!

因为他曾成功刺杀过一流巅峰高手!

事后自己只是受了轻伤,飘然而去。

只不过他太咸鱼了,出手的机会不多,接不接任务全靠心情,所以排名才会比较低。

就连排行第十一的杀手,任务完成量都是他的三倍!

杀手排行榜的排名如果只看任务完成数量,不看质量的话,估计“过客”都要跌到五十名开外。

“听说这次任务血衣门本打算让排名二十三的‘千面人’去完成,却被‘过客’抢了过去,谁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江慕灵没有武功在身,而江易又不在她身边,唯一麻烦的可能就是她身边,疑是一流高手的赵鹏。

可是暗杀又不是正面对抗。

血衣门随便派出前五十的杀手,都有一百种方法让江慕灵死去,“过客”出手确实有一种轰天雷炸蚊子的感觉。

心绝之女被暗杀,算是一桩大事,风四娘和蝶舞来到附近,既有见证这一幕的想法,又能现场收集第一手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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