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五章 弯弯绕绕(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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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人看来,以丁少仪现在的身份和地位,绝对不至于占林淼的这点小便宜。

但很多事情,其实真的是身不由己。

丁少仪此番看似愚蠢的举动背后,隐藏的,是极大的苦衷。

这个苦衷,则要从出版社原先的运作和管理模式说起。

东瓯市文化出版社的业务链条很完善,最上游从项目策划到获取书号、出售书号,中游从文稿编辑审核到排版印刷,下游从渠道发行到营销推广,以电影做类比,相当于包揽了从出品到制作再到发行的整条产业链,甚至连审批权都握在自己的手里——因为是国企,所以每年都能从东瓯市出版局拿到三百个出版书号。

因此如此大的一个机构,人员上也必然臃肿不堪。

位于人民路的这间十二层的出版社大楼,其实只是负责行政和编辑业务的地方,上班的人只有一百多个,其余三四百人,则零散地分布在几个印刷厂,以及全国各大型城市的办公点。这回跟丁少仪出来闯的人,可是足足有600人!按每人平均月工资1200元来算,出版社每个月光是工资支出,就是足足72万!这还不算场地费用,办公费用。事实上维持这么大的一个机构运转,东瓯市出版社每月的预算应该在120万左右,丁少仪这个当家人,压力不但不小,而且还相当大。

以往出版社能存活下来,甚至反过来给《东瓯日报》集团输血,靠的是两条路子。

第一是卖书号,每个书号售价2万,算上编辑、交稿、排版的一条龙业务,最终能卖到3-4万。出版社从东瓯市出版局拿到的300个号,一年通常会卖出去270个,最终收回1000左右的现金,再加上市财政给事业单位的拨款,相当于一口气就解决掉全社员工的吃饭问题和运营成本问题。

这些书号,绝大部分是卖给全国各地的企业家,用于写他们的个人自传,也有一部分是卖给京城、沪城,或者其他大城市,因为大城市的文化产业发达,文学市场庞大,而每个地方的书号数量又是有固定限制的,因而缺口较大,不同城市出版社之间的书号买卖,属于变相的官倒;还有一小部分,则是卖给本地的大学、自费出书的文人、文联下属机构、政府部门和有志于在人间留下一笔的归国华侨或者干脆就是外国人。

总而言之,区区270个书号,年年都是供不应求,价格方面虽然不是普通老百姓能负担得起的,可对买的人来说,真的算不了什么。

第二条路子,则是拿剩下的30个书号,自己做内容,自己推广发型,简单来说,就是出书。出版社在没从东瓯日报集团分离出来之前,丁少仪就已经签下来大概百来个年轻作家,写各方面内容题材的都有,体裁也是各式各样,连广受群众诋毁的现代诗人都有十来个。这30个书号当然就是做成30本书,相当于平均每个月必须出版两本新书。

这些一方面算是赶工出来,但另一方面又确实凝聚了作者心血的文字产品,一半以上其实是亏损的,但一般亏得不多,因为每次头版都只印5000到1万册,更少的甚至印2000册的都有,而再反过来说,只要30本书里头有3本能不亏本,出版社就有大量的利润可图。

一本书不说卖到千万级别,哪怕能卖出十万册,由于出版社和作家签的协议里,很少包含分成条例,哪怕是“社宝级”签约作家,最多也就7%到8%,再加上出版社本身的人工成本、制作成本和运营成本又早就被刨除掉,这样一来,相当于每本书的定价乘以销售量,就几乎约等于净利润。

东瓯日报集团出版社卖的书,绝大多数定价在10到20元,所以如果能有三本书卖到十万册,便是足足300到600万的纯利润——而且税率极低,地税通常只象征性地每年向同城兄弟单位定额收取十万。如此,勉强就能维持出版社不倒,哪怕略有亏损,也不到伤筋动骨的程度。

而如果某年能有一本书卖到50万册,定价又是20元的档次,那当年光是出版社,就能达到1000万的利润。这部分钱,七成会被日报集团拿走,三成则留给出版社当奖金。

正因如此,老林在一年之内,连出两本卖到300万册的《小院杂谈》和《僦居发微》,定价均为20元,相当于一年就带给了出版社6000万的净利润,而老林本身拿走的400多万分成,在6000万的净利润面前,简直就是毛毛雨。

也正因为老林是通过丁少仪的关系顺利出书,丁少仪才能拿着这笔大功劳,顺利挤掉在她上面混了好多年的总编,自己坐上了出版社负责人的位置。同样也是因为这笔钱,让张开意识到出版社已经不适合再给日报集团当输血机器——这笔钱实在太大,利润甚至超过了东瓯日报集团本部的全年所得,所以尾大必须掉。市里这才下了决心,让丁少仪带着600个职工从东瓯日报集团脱离出来,独成建制地成立了东瓯市文化出版局。

而眼下,随着老林的扑街,出版局看似花团锦簇的局面,其实已经危如累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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