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思齐其实打心底里就喜欢看见薛天傲和萧宛瑶吵架,这说明记仇的薛天傲到现在依旧没有原谅萧宛瑶,这样最好,他们之间婚约是唐思齐心中最大的隐患,只要他俩对彼此没有兴趣才是最好的。
所以这样的情况只会让唐思齐更开心,就让他们比吧!
“咳咳……”唐思齐清了清嗓子,说道:“事不宜迟,咱们这就出发吧,今日面对猎物没有君臣之分,打猎的时候你们不用跟寡人客气。”
众人应了唐思齐一声之后,就跟着唐思齐陆陆续续进了林子。
萧宛瑶猜到了薛天傲想干嘛,而她自己也有打算,再说了,她从小就在乡野里长大,也许打野猪还做不到,但是猎兔子猎鹿什么的还是难不倒她,那个时候生活艰苦,姨母是不会给她准备肉吃的,甚至他每天都吃不饱,但是还要去山上捡柴火,做各种辛苦的工作。
那个时候她就和一些在乡间玩耍的小孩学会了如何做弹弓,捡柴火时如果饿极了就会去林子里用弹弓打兔子,开始经常是一无所获,但是久了就知道规律了,萧宛瑶从最开始的只能碰运气到后来的几乎是百发百中,这就用了她十年的时间。
萧宛瑶轻手轻脚的走在林子里,一手拿弓一手持箭,腰间还别着一把短刀,这些自然都是萧宛瑶向唐思齐要来的,唐思齐也没有吝啬,爽快的给了她这些装备。
虽然是第一次用弓箭,但好在原理和用弹弓有异曲同工之妙,这对萧宛瑶来说就不太难了。
观察好了地形,萧宛瑶远远就看见了一只兔子在草丛里,她这会儿离兔子不远不近,所以又屏住呼吸往前走了一步,随后将箭搭在弓上,瞄准了兔子以后就果断的射了过去。
一箭命中!
萧宛瑶松了口气,虽然算上前世,自己已经有十五年没有打过猎了,而如今的身体还是不到十九岁的时候,所以打猎对她来说还没有生疏!
因为每个人的箭上都有特殊的标记,所以打到的猎物并不需要她亲自捡起,一会儿就会有侍卫进来清场,将所有的猎物都带出去清点。
萧宛瑶得到一个“开门红”,所以心情大好,自信也提升了许多,随后又是一鼓作气,猎了七八只兔子。
虽然萧宛瑶不会武功,可是她身体比一般的大家闺秀要结实许多,生活所迫让她学会了不少的技能,比如用弹弓猎兔子,这些一般女子都不会的技能偏偏萧宛瑶学会了,并不是她比别人聪明多少,起码比她聪明的人大有人在,而是因为她比别人肯用功,而不是仅凭所谓的“天赋”。
到这时萧宛瑶才觉得自己已经满头是汗了,只能停住脚步拿出手帕擦汗。
一停下来才觉得有些累,而且还有些口渴,她隐约记得地图上标有这附近有一条小溪,便凭着记忆开始寻找,还好她记忆的准确,很快她就看到了林间的那条“小溪”。
萧宛瑶一看,眼前所谓的“小溪”起码有两人以上的个头那么宽,走上前也发现深度也超过三尺以上,在萧宛瑶眼里它已经算是一条小河了。
好在河水清澈,萧宛瑶蹲在河边洗了洗手,随后捧起来喝了一口,河水清冽,一下子让萧宛瑶口渴的感觉缓解了不少。
“也不知道薛天傲那边进行的如何了?”萧宛瑶心中还在想着这件事情,却突然听见周围传来一声男声。
“薛天傲已经领先你了,你还有心思在这里闲呆着。”声音低沉且慵懒,带着一些随意,这是萧宛瑶从没有听过的。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血腥气息,这让萧宛瑶很快清醒起来,虽然围场很安全,但是身后的这个人却散发着危险的气息。
她回头,看见的是一个身形高大的男人,他的两只手里分别提着若干只捕猎到的兔子。萧宛瑶这才放心,以为这个男人是来分拣猎物的侍卫,于是走了过去,说了句“辛苦你了。”
“萧二小姐误会了吧!?”男人扬起头,小麦色的肤色在阳光下格外的好看,他五官笔挺,虽不俊美,但是却带着十足的英气,这样的男人,应该不会是侍卫这样的小角色。
萧宛瑶一愣,回过头仔细看他,感觉似曾相识,但是又很陌生,在她的记忆中,自己见过的男人并不多,他的长相属于那种让人难忘的,但是自己为什么就是想不起来。
“你是谁?”萧宛瑶最终还是决定问清楚,既然是冲着她来的,那么一定有自己的目的。
“我是来给你送猎物的。”男人露出整齐好看的牙齿,笑了笑,“不然你可赢不了薛天傲。”r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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