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网址:www.xs</p>在听完了王颢的解释后,王信最终决定将议亲加入,‘八辟’最终变成了‘三辟’。
这个时候再叫‘八辟’就已经有些不合适了,因此王信将‘八辟’改成了‘三议’。
虽然‘三议’对不少人留下了司法后门,给了司法特权,但是在封建君主集权制度下,这种事情是无法避免的。
就像那句话说的,领先半步是天才,领先一步就是疯子了。
王氏很清楚,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必须是相匹配的,这一点不仅在子珏留下的书籍中有说过,王氏这些年保存下来各种书籍,以及史书中都可以看出来。
就像是邦周时期的礼法,到了现在已经有很多不适用了。当年的井田制难道还能再继续用下去吗?肯定是不行的。
所以,王氏一族虽然尊敬孔子,但是对他的一些学说并不认同。同时对于儒家那些崇古的做法很是反感。
儒家经常会推崇上古时期的一些圣王,以此来劝谏。但是王氏可是从殷商就传承下来的家族,对于上古殷商时期的历史,比他们更清楚。
所以,每当儒家要拿上古时期的事情来劝谏的时候,王氏总能拿出来更详细的记录出来,辩的儒家士子哑口无言。
对于崇古贬今这种行为,王氏一直以来都不喜欢。这些崇古贬今他们是真的崇拜上古时期吗?真要让他们生活在那个时代,估计没几个人受得了,他们崇古只是为了贬低现在。
贬低他们所看不惯的或者不支持的事物,亦或者是一些会损害他们利益的事务。他们的目的从来都不单纯。
至于说上古时期,圣王在世,百姓安居,人人有田种,天下大治等等,真实情况是原始社会生产力低下,所谓的百姓安居乐业,完全就是在扯淡。
时代在变化,大乾的律法也需要不断的完善。
王氏没有搞什么祖宗之法不可变,从淮国开始,王氏都是在主动推动改革。
《大乾律》经过增订补充之后,又出现了一些其他的问题。‘罚金赎罪’以及‘官员议罪’。
‘罚金赎罪’这一条在夏朝就有,即便是几次变法,都没有将这一条取消,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钱的问题。
“夏后氏不杀不刑,死罪罚二千馔。”这句话说的是夏朝的君王对于死刑犯可以用罚金赎罪。
馔是重量单位,相当于六两铜,两千馔相当于三百七十五斤铜即可以免除死罪。
当时铜是什么?是武器、是财富,对于一个国家极为重要。
此后历代也各自都有罚金赎罪的方式。大乾同样也有罚金赎罪,当然大乾律中杀人死罪是不可以用罚金赎罪的,后来又增补了流放也不能。
对于罚金赎罪,法家一直以来都有争论,其中争论最多的有两条。
第一,罚金赎罪可能导致贫富异刑,富人犯罪和穷人犯罪完全是两种惩罚方式,甚至极端的一些就是富者生,贫者死。
第二,罚金赎罪可能导致再次犯罪。这里面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犯罪者为了筹集赎罪费用,可能会铤而走险,再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