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勇猛绝伦的常遇春竟然这么怕吃药,难怪在草原上一直说自己没有病。扔下药碗,他张着血盆大口哈着气,言辞含糊的道:“苦死了,这都是俺的报应啊!拿酒来!”
他伸出大手猛地从常茂手里抢过酒碗,一大口灌进嘴里,不过这次他却把酒水含在嘴中多时才缓缓的咽了下去,让舌头享受着那美妙的味道。
“真是痛快!”常遇春看看那只剩下一半的米酒,吩咐道:“茂哥儿,再去给爹斟满!”
见常茂动也不动,常遇春又去吩咐常升,“老二你去!”
常升一拱手,“爹爹恕罪,后天就要开学了,先生交代的课业孩儿还没有做完呢。”说完就冲着常森打了个颜色,哥俩赶紧的溜了。
常茂这才反应过来,忙追了上去,“老二,有什么课业不懂的大哥来帮你!”
“混蛋玩意儿!没一个孝顺的!”常遇春脱下脚边的鞋子,朝着哥三个逃离的方向扔了过去,“嘿嘿……还是老二最机灵!”
常遇春重新的躺回到椅子上,端起所剩不多的米酒轻啜两口,满脸的享受。花厅外面突然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这脚步声他听了多年再熟悉不过,连忙的把剩下的米酒灌进嘴里,把酒碗塞到花瓶后面,重新躺回椅子上假装睡觉。
常夫人快步到了屋里,看看椅子上的常遇春,没好气的道:“莫要再装睡了,以为喝得米酒我就闻不出来吗。”
老常睁开眼睛哈哈的笑道:“还是夫人的鼻子灵!就一碗米酒只喝了一碗!”他倒不是怕老婆,少年夫妻两人感情深厚,只是不忍婆娘伤心罢了,“茂哥儿的亲事怎么说!”
常夫人给自己灌了一碗茶水,气呼呼的道:“不提倒罢了,听你一说我满肚子都是气!”
能成功的把自己的女儿包装起来推销给马大脚,足见常夫人是个贤惠能干的女人。闺女的婚事上心,儿子的婚事一样的上心,走门串户的暗暗相看了不少的姑娘,冯胜家的千金早就入了她的法眼。
冯胜,定远人,元末大乱与其兄冯国用组织武装结寨自保,在老朱还在淮西小打小闹的时候,兄弟二人就投奔了老朱,比常遇春还要早,算是元老功臣。
兄弟二人原本都是读书人,算的上能文能武,尤其是冯国用既能战阵杀敌攻城略地又能出谋划策运筹帷幄,最早向老朱建议占据应天进取天下的就是冯国用。
可惜天妒英才,冯国用年纪轻轻不过三十六岁,就暴病死于军中。顺便提一下,他的女儿就马度的好兄弟沐英的老婆。
冯国用死后,冯胜接掌他的职位,为老朱征战多年功勋赫赫,此次出兵北伐冯胜任右副将军,马度北上之时冯胜正留守开封。
老朱曾给麾下将帅排过位,冯胜位列第三位居常遇春之下,足见老朱对他的信重,后来老朱大封功臣,起初公爵只封六人,冯胜毫无疑问的占了一席。
常夫人眼光很高,不仅看姑娘的人品更看对方的家世。冯家地主出身耕读传家,眼下虽然不及丈夫位高,但同样得老朱重用,要是能和冯家结亲绝对是强强联合。
常遇春觉得要是能成了这桩亲事也不错,没有什么意见,可眼下看常夫人的口气似乎出了什么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