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随着李翔扣动了扳机,燧发枪再次烟雾缭绕,铅弹打在了巨石的右侧,离鹅卵石仅有一寸之地,相较于先前的一尺,已经好了好多了。
李翔已经初步掌握了一点数据,他有信心在下一枪打倒目标,但他没有那么做,而是用一块尖利的石头,在巨石上画了一个标准的靶心,然后在到对面,这一次距离先前的九十六米近了一步,九十五米。
根据直觉、风速的判断,李翔对着靶心扣动了扳机。
铅弹如他预想中的一样,并没有打中目标,而是往左偏移了一点。只是一步,距离少了一米,铅弹的运行路线又会有着不同,依照九十六米的感觉来打,便会偏移一些。
这偏移一点,并无伤大雅,可作为一个对于命中靶心,有着极度偏执的李翔来说是万万不能接受的。再说了,九十五米偏了一点,九十呢,八十五呢,又或者更远,一百一百一,岂不是偏的更远?
遇到事发的时候,别想敌人会给你九十六米的射程,让你打的精准。李翔要想成为这个时代的神枪手,那就必须适应手中的燧发枪,了解它一切细微的性能。
这时“嗖”的一声,一支箭羽越过李翔射向了靶心,箭羽又急又快正中靶心,但因力量不足,无法破石,弹到了一边,箭头都弯了。
李翔回头一看,百灵儿得意的扬了扬手中的弓箭,像极了翘着尾巴的孔雀,洋洋得意的道:“你那玩意不行,命中差远了,还是弓箭好,容易控制。跟我学,我教你弓箭。”
这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百灵儿与李翔算不上仇敌,但关系并不融洽。若无猫腻,岂会好心教他弓箭?
李翔现在一门心思都在手中的枪上,他需要深入了解手中这把日后会与他紧紧联系在一起的枪,没空搭理百灵儿跟她瞎胡闹,给了她一句“别烦我”,就直接将她无视了。
百灵儿何尝受过这种待遇,气得跺脚。她来找李翔确实是有事相求的,刚刚她从桂仲明那里得知即将北上去北京,心思便活络了。她打破了族中的宝贝,短期内不敢回家。百夷族在云南又是历史悠久,与周边各个族部都有往来,便是不与外人接触的桂家集,也有一定的关系。
百灵儿古灵精怪,并不是一个傻丫头,知道无法在桂家集久待,要不了多久,必然会被送回百夷族。她自幼就听说北京是最繁华最雄伟的地方,早就有意去看一看了。面对这千载难逢的机会,苦缠着桂仲明要同往。桂仲明禁受不住,告诉她唯有李翔认可,她才能同路而行。
百灵儿气恼李翔,但心底对于他的感觉却不是真讨厌,反而有那么一点点的好感。虽说李翔抢了她的鹰,但并没有亏待她,反而给她打理好了,自己只吃了一个翅膀,其他的都留给了她,分明是特别关照。只因受到了欺负,拉不下脸来和好,见他独自一人在河边耍枪,枪法又是极臭,心中一动,也便上前自告奋勇的拉近关系,好一同前去北京。
却不想李翔直接给了她“别烦我”三个字,将她当做苍蝇打发了。
百灵儿牙齿咬得咯咯响,“死李翔,臭李翔,你给我等着,我饶不了你。”丢下了句狠话,气冲冲的走着。
“砰!”
“砰!”
“砰!”
…………
一枪一枪!
李翔不断的测试着燧发枪的性能,从九十六米到六十米,从一百米到两百米。
整整两天的时间,李翔一心都沉浸在燧发枪的研究中,即便到了晚上也在四周点着火把练习。唯有枪身发热,无法继续射击的时候,才会停下来,略作休息,喝点水,咬几个馒头,但脑海中还是不断的在盘算着燧发枪的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