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翔这时的提议合情合理,陈近南道:“不错,他们人多势众,而我们只有五人,如此逃下去只有体力耗尽,以致束手就擒。不如找个地方转攻为守,与敌人硬拼一场。多杀几个鞑子,兴许他们会承受不住伤害,以困为先,争取一些有利的时间。”
他们两人认同,胡德帝、桂仲明自无反对之理,就连喜欢跟李翔唱反调了百灵儿也在这时不住的点头同意。在她而言,比起在这烂泥地的逃窜,能够干干净净的在一处地方,安安稳稳的放冷箭杀敌,更加痛快。
他们一行人深入水田,一部分清兵在他们身后仅仅的跟着,一副吃定他们的模样,大部分的兵卒骑着马匹在水田田畔游弋,随时准备出击。只要他们上了岸,第一波骑兵就会在最短的时间里飞驰赶到,让他们失去先手。
这地里的水田一块接着一块,占地面积极为广阔,也因如此,清兵一时间也奈何不得他们。
在泥泞的水田中走了大约百丈,一条人工挖掘的河渠出现在他们的面前,河渠灌溉着水田,下游部分直达村中,河畔只供一人行走。
李翔他们大喜。
陈近南道:“先佯装渡河,吸引清骑绕道,然后迅速折道转入村中。”
五人当即行事,跳入河中。
游弋的清骑发现了李翔他们的目的,当即从右方的绕往河渠对面阻截。
他们见清骑中计立刻返回到了岸上,沿着河畔发足狂奔,直往村中冲去。
他们笔直而行,清骑却要绕一大圈才能到达村中,两条腿固然跑不过四条腿,但一个跑千米,另一个要跑四五倍的路程就另当别论了。
李翔他们进入村中,寻找一处相对来说易守难攻的民房。
村房屋的构造只是为了满足住宿需求,根本不会去考虑什么军事目的。
“那里……”李翔眼尖,指着村中独特的一栋屋舍,那是村里村长的住处。村长屋舍位于村心中,是最常见的正厅卧室连在一起的土墙建筑。因为是村长的住处,有些特立独行,地基较高,位于上坡处,有那么一点可取的地方,且只有一个入口。
他们刚刚发现了目标,身后的如雷鸣般的蹄声已经响起。
清骑以超乎寻常的速度再一次出现在他们的视线,迅速逼近,顷刻间离他们只有两百步的间距。此时他们距村长还有五六十步。
以骑兵而言这两百步只是眨眼间的事情,但五六十步对于李翔他们却相对来说需要“好”一段时间。有限的时间根本不足以让他们进入屋舍,直接会被奔驰而来的骑兵洪流踏成肉泥。
李翔回头一望,突然停住了脚步,燧发枪对着清骑的前蹄扣动了括机,接着取出短燧发枪,再次瞄着马腿,开了一枪。
火枪的威力直接打断了战马的前腿,马前失蹄,清兵与战马都滚翻在了地上。后方冲来的清骑撞上前方受伤翻滚的战马,又有多匹战马失蹄翻跌,把背上的主人拋往地上。
一时人仰马翻,骑兵的速度硬生生的止住了。
两把枪李翔都在水田里就装好了弹药,现在正好派上了用场。
敌人还待追来,但借助李翔争取到的这一点点时间,五人已经先一步冲进了村长的屋舍。
李翔进屋的第一时间便是装填弹药。
陈近南叹为观止的道:“陈某与荷兰的毛鬼子对战数十场,对于火枪的威力,是记忆犹新。但他们一与李公子比起来,就完全排不上号了。”
李翔也颇为自豪,论武艺他实属三流,但这枪法,当世之上,能够与他相比的却是屈指可数。
“他们攻来了!”还没有等李翔他们喘口气,清兵已经已经下马拥入院子,挥刀来战。
陈近南曾跟随郑成功身经百战,即刻道:“胡兄弟,你守在屋口,我守里屋窗口,外屋的窗口便由这位壮士负责了……”他指着桂仲明,接着又对李翔、百灵儿道:“至于李公子与这位姑娘寻机开枪放箭……杀一个是一个。”
没有二话,五人立刻分头而动。
一名清兵想冲进屋里,胡德帝直接当头一刀,将他脑袋削了下来,在尸体倒地之前,一脚瞪在他的胸口,将身后的清兵直接踹出了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