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九章 父皇,我要养寇自重了(2 / 2)

但这却更符合刘据的利益,也更符合大汉的利益。

他不怕匈奴来,只怕匈奴不来。

有一个词叫“养寇自重”。

若匈奴不来,打下姑师国之后,刘彻便算是达成了此行的战略目标,基本也就要下诏命他们班师回朝了,如此刘据就还得自己寻找借口拖延,而且得是十分正当的借口,否则就算他不想回去,随行的将领也只能奉诏行事,归心似箭的回去接受封赏。

如此一来,在西域根基不稳的他,就成了光杆司令,一切都要重新开始。

而匈奴见大汉打完就走,也会立刻重新将那只咸猪手伸向西域,推翻大汉好不容易在西域建立起的那一点影响力。

事实也确实如此。

历史上这场战事结束,大汉撤军之后,楼兰王被俘去了长安,刘彻带着他领略了一番长安的繁华之后,大发慈悲的放了他,只让他送一个王子为质。

结果楼兰王回去就给大汉送来了一个次子,却同时将长子送去了匈奴。

而姑师王并未被俘,说是被赵破奴等人攻破了王城,但连个降书都没见着,大汉一撤军姑师王就又回到了王城,继续做匈奴的耳目,继续劫杀汉使。

以至于后来李广利奉命首次攻打大宛的时候,西域依旧是匈奴的附庸,没有一个国家支持大汉,沿途小国都各自紧紧地守住自己的城池,不供给汉军粮食。

如此等汉军好不容易到了大宛的郁都城时,几万人已经饿死、渴死、病死到只剩下了几千,再一打果然大败,不得不铩羽而归,回程途中又死了许多,回到敦煌的时候兵马只剩下了十分之一。

所以,历史上的楼兰、姑师一战。

虽然看似打出了汉军的风采,达到了刘彻想要的立威,但其实一点卵用都没有起到,根本就是劳民伤财的“如打”。

刘据自然不会让这种事重演。

他有必须留在西域的理由,亦有让大汉的钱粮真正花在刀刃上的责任,在他看来,这责无旁贷。

“那么若是姑师左大将诈降呢?”

赵破奴又问。

“先切断姑师国所有的退路,兵临城下之际,若姑师左大将未策应我军刺杀姑师王献城投降,立刻下令全军强攻。”

刘据目光一冷,正色道,

“城破之后,尽屠姑师王族,鸡犬不留。”

“还有,若发现匈奴人踪迹,哪怕只有一个打探的斥候,破城之后,依旧尽屠姑师王族,不留后患。”

“欸?”

赵破奴有点没反应过来。

左大将诈降,尽屠姑师王族?

发现匈奴人踪迹,也要尽屠姑师王族?

这是什么逻辑?

为何被屠的总是姑师王族?

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