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IBM与FBI的钓鱼执法(1 / 2)

最新网址:www.xs</p>霓虹半导体产业在十年前之所以这么花大力气,主要是受到两件事的严重冲击。

一件事是霓虹1975到1976年间,在鹰酱压力下被迫开放其国内计算机和半导体市场。

另一件事是B公司开发的被称为未来系统(FreSyse,F/S)的新的高性能计算机中,采用了远超霓虹技术水平的动态随机存储器。

霓虹从1976开始实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的共同组合技术创新行动项目(VLS)。

这一计划仅执行四年后,霓虹企业就获取了上千件专利。

这时候的半导体产业,就跟目前的电子娱乐一样是属于新兴产业。不像种花家后来想要追赶的时候,差距要以十年为单位计。

所以只花了四年时间,霓虹企业在技术上已经可以说与英特尔、B等鹰酱企业不存在技术代差,甚至领先一步。

例如,鹰酱那边刚刚研制出256KDR内存,富士通、日立的同类产品已经批量上市,而仅EC九州工厂,该款内存月产量就高达300万块。

惠普招标DR内存供应商时,鹰酱最好的DR公司的不良率,比霓虹最差的公司整整高出6倍,而价格却比鹰酱企业还低10%。

质量好,价格低,在霓虹科技公司的攻势面前,鹰酱科技企业节节败退。

B的商业间谍案,或者应该叫“B诱捕商业间谍案”,便是发生在这样的一种大背景下。给雄心勃勃的霓虹电脑业界一个迎头痛击。

……

B是世界电脑行业的巨人,人送外号“BBle”(蓝色巨人)。它不仅在鹰酱独领风骚,而且在欧洲也占据一半以上的市场,令各国的电脑厂商无所作为。

只有在霓虹,B的分公司“霓虹B”在80年代才屈居第二,让富士通占了头位。

后起的霓虹电脑厂商在电脑系统和软件方面远不如B,便索性坐享其成,把力量放在生产与电脑兼容的产品上。用相容性战略来追赶B。

简单点说,就是“蓝色巨人”一有新杰作推出,霓虹厂商便以最快速度将它研究透彻,生产出兼容机新机种的软件可同样使用的电脑,利用霓虹人擅长的价格优势侵蚀B的电脑市场。

多年来,霓虹厂商依靠相容性战略,步步紧跟,赚得了丰厚的利润。

在全球经济大战中,尽管鹰家人在钢铁、汽车、半导体等方面全面溃退,B却似中流砥柱,一枝独秀。

而令人敬畏的电脑业,恰恰是未来科技发展的心脏产业。鹰酱政府对这张王牌的爱护是超乎寻常的。

面对霓虹厂商搭顺风车兴高采烈的挺进,B便干脆布置了一个圈套。

他们在那段时间相继推出新机种,震动了世界电脑业。尤其是系列3081K,故意在软件方面加入新的东西,增加制造相容装置厂商的困难,使这些厂商焦虑不安,担心被B甩脱。

3081K有一个“黑匣子”微码,解读它的内容,是制造相容装置的关键。鹰酱联邦调查局的大网早已张开,霓虹人果然上钩了。

为了获得B大型机3081K的技术资料,日立在鹰酱的联络员开始向B前员工佩林秘密寻求机密资料。

之前日立公司已经通过商业间谍活动,搞到B公司新一代3081K计算机绝密设计资料27册中的10册。

这套材料具有很重要的价值,是1980年11月,从其内部的一名职员莱孟德·卡戴特手里拿出来的。为把余下的17册资料也搞到手,日立公司继续采取行动。

其高级工程师林贤治向与日立公司有业务往来的马克斯维尔·佩利发了一份电报,要求佩利设法搞到其余17册资料。

佩利曾在B公司工作21年,辞职前曾任B公司先进电子计算机系统实验室主任。接到电报后,意识到B公司与他自身的关系,最终再三考虑之后,便将此事告诉了B公司。

于是一件典型的钓鱼执法案例上演了。

B得到佩林的情报之后,果断地联系了FB。

此时的B和鹰酱政府有着大量的业务合作,政府部门几乎所有的服务器和电脑都是由B提供。

其中就包括联邦调查局和FB,所以B和政府的关系非常密切。

为彻底追究盗窃犯的责任,联邦调查局采取了诱捕的方法。他们声称,美方公司有两个高级雇员将退休,通过这两个人,什么绝密的硬件、软件、手册等统统能够搞到手,日立想得到的东西,他俩都能搞到。

而日立方面却不知这是诱捕之计,终于落进了陷阱。

在探员模棱两可的态度之下,日立的联络员百般奉承,并且许诺了种种好处。

实际上此时FB已经有足够的证据去逮捕这名日立的联络员了,因为他们的每次见面都被秘密录音,甚至拍摄了录像带。

但是FB和B还想钓更大的鱼,于是在这位冒牌技术顾问的蛊惑之下,日立联络员直接带他飞往了霓虹。

在霓虹的酒店里,日立神奈川计算机工厂的厂长亲自接见了冒牌顾问。

于是在50万美元的巨额诱惑之下,冒牌顾问假意答应了日立方面希望获得剩下十七卷技术资料的要求。

回到鹰酱之后,很快B和FB就做好了局,并通知日立的高层亲自来鹰酱这里拿走资料。

于是傻乎乎的日立真的就这样毫不设防的上门取货,结果进门就被几个彪形大汉给按倒在地。

同时三菱那里也是一样的局,甚至三菱的职员还把资料带到机场准备立即飞回国。

然而FB同样早就在这里布下了天罗地网,对方刚一露面就被抓了个正着。

一年半后,日立和三菱商事与原告B达成和解,为此付出了惨重代价:霓虹第二位电脑企业日立制作所向B支付巨额赔偿,日立今后开发任何电脑新产品,都要事前接受B的审查。

霓虹头号电脑企业富士通向B支付巨额费用,另外还缔结了一个众说纷纭的秘密协定。三菱商事也要赔偿巨款……

原先霓虹电脑厂商意气风发地谈论“B虽强,但在技术上并不是无法追赶的对手”、“B领先电脑市场的时代即将结束”……所有这些幻想,都在B这起间谍案中破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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