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中朝三约]中规定的条件要比明、清两朝严格得多,按照条约內容的规定,在政治上,朝鲜正式成为中华帝国的藩属国,国王继位,以及太子的策封,执政大臣的更换,还有朝鲜的内政和处交等的重大事务都必须先经过中华帝国的同意,才能够进行。
在军事上,条约规定,朝鲜国内的正规军队不得超过十万人,而且朝鲜军队是用来保护本土的安全,不得对外发动战争,不得拥有、制造重型火炮、大型战船等大型攻击性武器。如果朝鲜因为战事需要而进行扩军,对外出兵,或使用大型攻击性武器,必须先通过中华帝国的同意。同时扩军规模、出兵规摸由双方协商,而大型攻击性武器只能从中华帝国购买。不过条约也规定了,一但朝鲜本土,及其附属岛屿安全受到别国侵略,或武装危胁的时候,中华帝国有义务以各种形式,保护朝鲜的安全。同时朝鲜将江华岛和釜山港租借给中华帝国驻军,以方便在有危险的时候,中华帝国在第一时间出兵保护朝鲜,双方共同保护周围地区的安全与和平。
在经济上,朝鲜将向中华帝国全面开放义州、海州、南浦、平壤、济州、清州、全州、光州八处为通商口岸,中华帝国可以在通商口岸开设商馆、设领事进行贸易活动,并且享有外交豁免权,而且除了向朝鲜交纳三厘海关税之外,中国的商品在朝鲜国内任何地方,都无需再缴纳其他税务。
另外条约还有一个付加条件,就是持有中华帝国证明文件的欧州传教士可以在八个通商口岸进行传教活动,但必须有中国籍的传教士陪同参与。
当然[中朝三约]的签定,在朝鲜国内也不是没有反对意见,不仅是在野的洛党,就连现在执政的原党內部,也有相当一部份人反对签定这样的条约,因为这等于是将朝鲜的大部份主权都让给中国控制,长期下去,当然是对朝鲜极为不利,就是亡国灭朝,也不是不可能的。
但几位执政的大臣元斗杓、宋时烈、宋浚吉等人都十分清楚,现在朝鲜根本就没有和中华帝国讨价还价的资本,如果签定条约,朝鲜确实有可能在未来亡国,但不签条约,朝鲜却是全马上就亡国,因此孰轻孰重几个人当然分得清楚,火燎眉毛,也只能先顾眼前了。
而朝鲜王李淏也明白,签定了条约之后,至少在自已这一朝,是可以混得过去,至于子孙到了混不过去的那一天怎么办,这关自己什么事,虽然李淏并不知道法王路易十五的那句“我死之后,那管是洪水滔天”的名言,但先顾眼前事,休管曰后难的这个道理,李淏还是懂的。
因此有国君点头,又有执政大臣赞同,就算是其他人反对也没有用了,[中朝三约]也就这样十分顺利的签定了下来。中国使团当然是满意而归,却把一大堆问题留给了朝鲜。
条约的最终签定,立刻就造成了朝鲜政坛的分化,刚刚掌握了朝政大权的原党内部速度瓜发生了分裂,失势的洛党迅速和原党內部一部份不满与中国签约的官员结合,形成另一股政治力量,于是朝鲜国内新一轮的党争,也又一次拉开帷幕。
商毅接报之后,也十分满意,因为[中朝三约]的内容,基本都是按照自己的意图制定,这样一来朝鲜的政军经三方面都将受到中国的极大制约和控制,不在具备绝对的自主权,从而也彻底的被梱绑在中国的战车上。这样慢慢的将中国的势力浸透朝鲜,等到时机成熟之后,也就可以将朝鲜并入中国。
而对于朝鲜內部的新一轮党争展开,商毅并不在意,毕竟条约己经签定了,只要帝国保持自身强大的实力,朝鲜内部怎么拆腾都无所谓,相反这样更好一些,让朝鲜将精力都放在党争上,不断的进行内耗,那么朝鲜也就永远无法摆脫帝国的控制。
不过另一条消息可就不是好事,这是沈阳军区发来的。在十月中旬的时候,沈阳军区的吉林军分区接到报告,在黑龙江流域一带发现一批来自北方罗刹国的哥克萨人,侵入到达翰尔族生活的地区,血洗达斡尔族的古伊古达儿村,进行劫掠,烧毁村庄,屠杀并掠虏达翰尔族人千余人,并且还强占了雅克萨城。
于是吉林军分区接到报告之后,立刻派遣一个团的士兵出击,在松花江流域与一支人数约为五百左右的哥克萨军队展开激战,在中华军强大的火力进攻下,哥克萨军队被杀得大炇,当场被击毙了一百零七名哥克萨士兵,俘虏三十二人,剩余的败兵退到了黑龙江上游的呼玛城堡里防守。因为中华军缺乏重型武器,因此并没有进行攻城,退回到吉林。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