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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枚赤金方印,大约三厘米见方,一厘米厚,上刻“汉乌孙国王”。金印虽然不大,但是入手却有着不轻的分量,显然应该是具有相当成色的足金,也就是说这东西绝对是真货。
这样一来,带着这枚玺印的勒靡应该的确是乌孙国的王族成员。
不过,为什么乌孙要让自己的王子携带这样的重宝前往大汉呢?难不成他不怕在路上遗失或者被有心人拿来做一些让乌孙的情况更加复杂的事情?
“呵呵,这枚金印虽说是我乌孙国的重宝,但是一般被供奉在神庙之中,国王手中还有一枚平曰里用来发号施令的玺印,所以这枚玺印除了本身异常贵重以及能够证明我的身份外似乎也并无其他用处,毕竟铁锭或许还能熔铸成铁水铸造一件锋利的兵器帮助我们对抗外敌。”
似乎是看出了历史上的疑惑,勒靡出言解释道,不过他最后的话语却让人感到很不舒服。
这或许正是他想要表达的意思以及试探吧。
就像他说的那样,这枚玺印是大汉赐予乌孙国王的,是乌孙依附于大汉的象征。现在乌孙正遭受到灭国的危险,如果大汉这个乌孙曾经的宗主国愿意发兵援救的话这枚玺印自然有着与其奢华的材质相符的价值,如果大汉不愿意发兵的话,这也不过是一块黄金而已。
当然,凭这枚金印倒是可以获得大汉政斧的承认然后以一个亡国国王的身份在大汉受到足够的礼遇,从这一点来说,这位名叫勒靡的乌孙国四王子倒是与他的那位国王兄长关系不错。
虽然,并不能排除那个国王没有其他的什么后手就是了。
“不知道乌孙国现在情况如何?”
“鲜卑十余万大军压境,乌孙人虽然明知不敌却也不会轻易放弃。”
“哦,那看样子就没我们什么事了。反正我们这次的目标也只是打通伊吾和敦煌的联系,顺便再往西看看,是否有友邦愿意与我们谈一谈西域的发展问题。”
“鲜卑人获得乌孙之后便可以以之为据点吞并整个西域,到时候只怕大汉要寝食难安了吧。”
“我们既然能以区区一郡之力让鲜卑单于和连授首,以一州之力让魁头、骞曼之辈大败亏输,而且现在鲜卑大军云集于西域,正是我等汉军拔掉弹汗山王庭之时!”
不知道是乌孙人的普遍认识还是眼前这个乌孙使者的个人看法,似乎认定了大汉为了鲜卑的威胁必须救援乌孙,而不是乌孙有灭国之患有求于大汉,无论从言语中还是神态上都透着让人不舒服的感觉,如果任其发展下去的话或许哪怕李书实真的救乌孙人于水火之中他们也绝对不会有一点感激,李书实决定放弃这次西域之行,只不过如果证明勒靡的态度是整个乌孙比较普遍的认知的话,那么李书实对于乌孙的态度和采用的手段只怕要做一些修改。
虽然或许用不上,但是有备无患终归不是什么坏事。
当然,如果那个乌孙的使者因为在李书实这里碰了钉子而选择返回乌孙或者撇开李书实一行前往长安那就更好了,因为那枚大汉赐予乌孙王的金印在李书实眼中可是很有用的。
至于对李书实一行表现得异常殷勤的车师前部王浓滑,李书实也不认为对方真的便会对初次见面的己方好感度如此之高,很有可能是面对已经抢占先手获得了鲜卑人支持且不论是实力还是地盘都很庞大的车师后部,车师前部想要不被灭国,那么拉拢大汉显然是一个不错的注意——再怎么说比起车师后部,前部似乎往曰里对大汉表现的相对比较恭顺。
而这还仅仅是数个国家之间的关系需要花费的心思便已经不小,李书实不由的对班超再一次升起了浓厚的崇拜之情,这位西域的开拓者之一不但有勇有谋,更重要的是他的一切行动几乎都拿捏到恰到好处,往往一个简单的动作便能起到非常好的效果。
最为重要的是,那个时候的班超对于西域的情况了解的并不多也不详细,很多决定完全便是临机决断,这无疑加大了准确决断的难度,可就这样他依然挺了过来。
一次两次可以用幸运来形容,那么十数年的经历显然就不仅仅是运气二字所能解释的了。
只不过,李书实刚刚决定安心在车师前部休息两天,没想到第二天事情便出现了转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