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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封野利兰急得大喊,但战马奔行如飞,细封也脱早就追着那队斥候骑兵去了。那可是他的亲生儿子,细封野利兰又怎么能弃之不管?但是,细封野利兰不会像儿子那样鲁莽,只带几百人便追杀过去。于是,细封部的党项勇士们再次上演了一次后队变前队,前队变后队的闹剧。
骑兵的速度在荒原上发挥到了极致,但是细封也脱和那队敌人斥候还是失去了踪影。幸好在火把的照耀下,白雪上蹄印清晰,循着蹄印追下去,沿途不时可以看到倒毙在路上的骑士和战马。
细封野利兰认出来,这些人都是他部落中的勇士,细封也欢的手下。
“快!追上去!”见此情景,细封野利兰心头一紧,隐隐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头。
斥候的任务就是发现敌人的踪迹,判断敌人的意图和规模,一旦被敌人发现,最正常的反应就是赶紧撤退,绝对不会和敌人缠斗。虽然大多数情况下,一追一逃之间,双方箭来箭往,互有死伤,但追的一方总要占些便宜,伤亡也会少于对方。而现在的情形不同,地上躺的都是细封部的战士,对方的斥候却不见一人。
追出去十多里地,终于在路边发现一具敌人斥候的尸体,细封野利兰赶紧跳下马查看。
这名斥候外面穿着短袖窄衫,里面是一件铁甲,铁甲里面还有一件皮甲。如果再翻看下去,还有几件丝绸衣服。斥候背上中了两箭,都被铁甲挡住,入肉不深,只是些皮外伤,并不足以致命。真正的要了他性命的是后颈上的一刀,刀口齐整,足见所用之刀极其锋利。
荒原上缺少铁器,就连慕容伏允和许多鲜卑贵族都不会装备铁甲,不是装备不起,而不是不舍得。这名斥候既有铁甲又有皮甲,可以砍是刘子秋的部下。同样的道理,一般的部落武士所用的弯刀都极其普通,因为不可能炼制那么多的镔铁,在追击过去的数百人当中,也只有细封也脱才装备有一把好刀。
这时,有经验的部落勇士也察看完了地上的蹄印,说道:“敌人的斥候在百人上下,另外两三百匹都是空马。”
游牧部落在作战和长途行军时最常用的办法就是每人三四匹马轮换着骑,既可以节省战马的体力,又能够保持足够的奔行速度。
“追!”细封野利兰长出了一口气,马鞭一指,再次下达了出击的命令。
通过刚才的勘察,细封野利兰想通了许多问题。突然遭遇的这些人是刘子秋的手下无疑,但很可能并不是普通的斥候,普通的斥候绝对不会有这样精良的装备。正是有了这样精良的装备,一百号人面对三百多人的追击,竟然还有余力反击,并且不落下风。同时,细封野利兰的心情也逐渐放松下来。那个倒毙的斥候显然是细封也脱的战果,这就说明他儿子没事。那名斥候之所以栽在他儿子手上,显然是战马中箭被掀下来的。细封部的勇士并不傻,接下来肯定会射人先射马,要想消灭那支一百多人的队伍不成问题。
果然,再往前追下去,路边倒毙的敌军斥候多了起来,但阵亡的细封部勇士更多,还有好几个人显然死于长枪之类的兵器,胸前都是老大一个血洞。细封野利兰一直在心中默默计着数,细封也脱的手下和敌人的兵力对比已经由三比一渐渐变成了二比一。
细封野利兰的内心重新焦急起来,催促着队伍赶快前进。不知不觉间,天已大亮,他们竟然追出了一百多里,已经隐约能够看见干涸的托素湖,湖床上覆盖着厚厚的积雪,白茫茫一片。而此刻,担任左路先锋的浑罗才刚刚离开营地。
忽然,有一名眼尖的细封勇士朝着雪地上一指,大声说道:“快看那边!”
顺着这名细封部勇士手指的方向看去,雪地上有许多黑点一动不动。细封野利兰心头一紧,策马冲了过去,眼前的情景令他大吃一惊。雪地横七竖八躺着数百具尸体,皑皑白雪已经染成了一片鲜红。
忽听有勇士喊道:“快过来,二公子还有气息!”
细封野利兰闻声跑了过去,只见细封也脱双目紧闭,气若游丝,不由大惊道:“也脱,也脱,你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