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品小说 请记住www.17pxs.com 手机版访问 m.17pxs.com 无弹窗小说网]
被伊哈桑·帕夏寄予厚望的骑兵除了少许在正面战场上投入作战之外,大部分都投入到东南军的后方,试图前后夹击,争取胜利。
作为奥斯曼军队的精锐,他们装备精良,一水的皮甲,许多战马都披了马甲,上面画了一些狰狞的猛兽---多是狼,奥斯曼人自认是突厥人的后代,而突厥人则是狼的子孙,所以他们崇拜狼,这是一脉的传承。
随着眼界开拓,他们不再局限于崇拜狼,而是崇拜狮、虎、豹等,马甲上的猛兽让他们显得威风凛凛。
所谓骑兵满万如海,总共三万骑兵,声势浩大至极。
而且在他们的后面,还有二万的步兵,形成了一个重兵集团!
这些军中骄子马匹健硕,训练有素,排着“几乎使战马膝盖碰着膝盖”的密集队形,在战鼓与号角声中缓缓策骑走向出发阵地,他们深信不疑,在神的引领下,他们必将取得胜利,就象他们驰骋三大洲,打得红毛番龟缩在城堡里不敢出来一样,他们也一定能够把那些黄皮肤的异教徒给赶下海。
仅凭那股自信、安详的神态和以往的辉煌战绩就足以令对手胆战心惊,而且率领他们的是三个帕夏:费达·帕夏、法瓦兹·帕夏和吉哈德·帕夏,都是帝国内身经百战的老将,曾经在欧洲战场、在黑海的草原、在国内立下不少的功劳,以往一个足以稳定战线,现在则有三个!
此时他们的军容壮盛,个个信心百倍!
下午三点刚过,他们已经运动到东南军的后方,中军主将的费达·帕夏抽出军刀,发出军令,让部队分成左中右三个方向准备突击,密集的骑兵编队开始徐徐移动,骑兵们小心翼翼地驱马走过城外大片的麦田,在行进中渐次变成小跑,拉开前后排的距离,部队展开!
带起的烟雾弥漫,气势更加逼人,似一头张牙舞爪的巨兽般扑向了东南军的后方。
接近敌阵后,军官们一声令下,号手吹起了冲锋的牛角号,骑士们纷纷放松缰绳子,战马迈开了大步,大地在它们的铁蹄下颤动起来。
一次性投入了一半人马,一万五千骑兵同时参战,形成了一次波澜壮阔的大冲锋!
东南军的骑兵严重不足,只有九千人,另外的一小部分则投入在正面的战场上---当中的祖大乐就这样死掉了。
九千骑兵是宝贝疙瘩,但再宝贝也要派上战场,不过他们保守了,在副将陈乔的指挥下,下马作战,排出厚实的火枪阵形,挡在中军的后方。
丢脸呐!
骑兵就应该上马对付马上的敌人骑兵,这样做,就算胜利,将来有何面止宣传自己是骑兵?
比如骑兵第一师,应该是打败敌人的步兵第一师!
骑兵有自己的骄傲,但是军令如山倒,只能按令执行。
九千“步兵”当然挡不了那么大的正面,还有另外二个师的部队守护后方,关键是他们还有上百门的6磅火炮。
东南军主将戴维先生把这些炮布置在后方阵地的最外面,当奥斯曼骑兵进入射程时,大炮向着那些包头佬喷射实心弹和霰弹,远射用实心弹,近战则使用霰弹,每一次射击都形同死神的大镰刀一挥,密集的弹丸落入人马中犹如雨打芭蕉,溅起了无数鲜红的血点、烂肉和碎甲,道路上很快躺满了奥斯曼骑士和战马支离破碎的躯干、内脏和残肢,道道鲜血汇成的小溪形成了一个个血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