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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基尔达城的城墙上,守军看到来犯敌军的旗号,很是无语。
罗季姆·帕夏!
新鲜滚新辣出炉的新帕夏,在城下耀武扬威,他们都识得他,因为他的老家、家乡、出生地就是特基尔达。
起初他们都以他为傲,没想到他居然背叛了苏丹与他的家乡,给家乡丢脸。
太可恶了!
看他衣着光鲜,就穿着帕夏的衣袍,持一撮马尾旗杆,可称为“沐猴而冠”,犹不自知,让家乡人看得眼火爆。
特基尔达城主将卡特尔·乌瑟利·帕夏死死地盯着城下搦战的罗季姆·帕夏,他认识他,很不错的小伙子,对人也恭顺,没想到居然弄出这样人神共愤的事情,他冷哼道“看来有的人不教训是不行的了!”ii
他其实对于投降并不是很生气,作为持二撮马尾的资深帕夏,他阅尽世情,知道生死关头,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
主要是他对于罗季姆把自己的头衔从贝伊变成帕夏而看不过眼,帕夏的头衔岂是这么好承担的!
这是一种巨大的荣誉,很多军官就卡在这个位置前,无法成为帕夏。
如今罗季姆卖国居然成为帕夏,卡特尔·乌瑟利·帕夏不禁暴跳如雷,下令整军备战,开门迎敌!
卡特尔·乌瑟利·帕夏并不是冲动的人,他看到的是城下有二万的叛军,城远处有五千的东方异教徒,总共才二万五千人,自已城中就有五万人,有什么打不过他们的!
如果变成二万五千的东方异教徒,则他不会出战了。ii
一声令下,出动四万大军,带领自城的东门、西门与南门而出,络绎不绝,在南城外摆阵,背城而战。
四万人的数量实在不少,以五百人作为一个方阵就有八十个,一面面旗帜树立起来,颜色五花八门,上面绣着各种军队番号,加上各种各样的兵器,既有先进的线膛枪、也有燧发滑膛枪和落后的火绳枪、大炮(不多)、弓箭以及刀盾与长矛,映着太阳散出寒光,密密麻麻的军队,颇为壮观。
卡特尔·乌瑟利·帕夏志满意得“想来对付叛徒,已经足够矣!”
而叛军人数比起对方足足少了一半,队形看起来单薄许多,很多人脸色难看。
罗季姆·帕夏深知这是关键的时刻,要是打不过,他这个帕夏就到头了。ii
他骑了一匹白马在阵前奔驰,高呼道“我们曾经做过一次懦夫,我们在神前起誓,反对苏丹,要拿下伊斯坦布尔,我们要为中华而战!难道我们要放弃对神的誓言?再做一次懦夫?”
“不,我宁可战死,也绝不做懦夫了!”罗季姆·帕夏抽出弯刀,大声疾呼道“就让我们履行诺言,与敌人绝一死战吧!”
“为神而战!”他振臂喊道。
“为神而战!”众人一起喊。
说也神奇,那些包头佬在他的鼓动下,抓紧了手上的兵器,坚定地望向了对面的包头佬,准备与他们血战到底。
包头佬怕中国人,但不怕其他的包头佬。
对付中国人,还没到他们面前就死掉了,不能成为勇士,无法享受七十二个处女的温柔。ii
而且中国人很坏,他们喜欢割掉敌人的脑袋和耳朵用来领功。
与其他包头佬打,大家面对面,即使是死掉,也是勇士。
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