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吴笛写的文结局都让人叹息,可读者们就是买账,因为她的文章,不具备可跟风可模仿的能力!
因此,喜欢的人越读越喜欢,因为吴笛写文水准是在不断提升的,她可不是那种喜欢吃老本而被人诟病的作家,话又说回来,她脑中可以借鉴的创意有无数,根本就没必要吃老本。
而讨厌吴笛文章的人当然也越来越讨厌,他们就是不明白,吴笛的文章到底有什么好看,那么虐心的结局,哪里能忍受得了?
还有,这些人也无法理解,吴笛的读者,那种去疯狂挖掘伏笔的狂热到疯魔的劲头……看小说本来就是消遣的,搞得这么夸张干什么?
说到底还是因为,吴笛的文章不够白,他们更喜欢浅显易懂的文章。
夏建业一咬牙,忍不住了,虐就虐吧,反正虐着虐着也就习惯了……希望没有什么蛋疼的感情戏。
很快,他就入迷了,开篇写吕布的并州狼骑与胡人间的战斗,他感觉自己就像是在看制作精良的电影,脑中自然而然便出现了画面。
吕布的勇猛,渐渐深入人心,而他与高顺之间的生死之交的兄弟情谊,也让夏建业极为感动,这就说明吴笛笔力很强,能将洒狗血的情节写得非常热血,无比动人……
在吴笛的小说中,吕布的性格是那种热血冲动型的,而高顺则是理智内敛型的,两人正好互补,也给了腐女们yy的空间。
“嘶……这也行?!果然是战神啊!”夏建业看到精彩处,忍不住拍案而起,这个情节,自然便是吕布的并州狼骑与董卓的西凉铁骑战斗的情节,还配有一张吴笛自己画的插画――马背上吕布的方天画戟上串了五六个人……而华雄则被吕布的勇猛给吓傻了!
夏建业几乎一口气读到这里,让他非常满意的是,里面一点蛋疼的男女感情戏都没有,甚至连女人都没怎么出现,有的只是让人热泪盈眶的兄弟情谊,至于开篇那个被吕布所救的小女孩,直觉告诉他,这估计是个伏笔,但是随着情节的深入发展,那精彩的战争、打斗情节,让他早就将这个小女孩忘了!
除了战争情节以外,还有那扣人心弦的宫廷政变,即外戚与宦官之间的斗争,吴笛的环境描写,几乎还原出了汉朝的一切建筑风格、宫殿的格局布置等等,就像是真正在看一部历史电影。
夏建业终于明白为何吴笛的文章能够让他欲罢不能了,就是这种逼真的细节!
读着吴笛的小说,他恍然间觉得自己也成了这段历史的参与者一般,他是吕布手下的并州狼骑,他是东汉宫中的大臣,他是那位无助被废而后又被毒杀的汉少帝,他是……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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