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一章 一辈子的好姬友(1 / 2)

对于小白读者来说,判断一部网络小说好不好的标准,质量倒是其次,能过得去就行,水一点也无所谓,但最重要的就是速度,因为更新得越快,看得才越爽!量大管饱嘛!

在这个世界的华夏,尤其如此,那些想要写高质量好文的作者,基本上都去混实体出版了,在网文界,一年写个一百万字,那就是典型的龟速流写手,而在传统文坛,一年出一本二十万字的长篇小说,那已经很快了。.

刘芊含大喜之下,也不管这是她从来没看过的网游小说的类型,直接点开书就迫不及待地阅读起来。

虽然并没有玩过网游,但是她对虚拟现实网游的概念还是很清楚的,所以在世界观上,她很容易接受这样的设定。

这部小说的开篇就是,女主被网游中的“老公”抛弃,因为听信了谣言,说是女主在现实中很丑,甚至可能是人妖玩家,《荣耀》中本来就是有固定角色模版给玩家选的,而且是自己捏脸,男玩家自然也可以选择女角色,甚至声音都能调成悦耳的女声,这就导致《荣耀》中人妖横行,当然还有一些本来就是男身女心的玩家,他们选择玩《荣耀》,就是为了体验一把做女生的感觉。

至于为什么女主会有这样的传闻,当然是因为她pk起来实在太暴力了,而女大枪这个角色,本来也就是暴力输出流角色,她甚至在排位赛中,有狙杀对面五人的表现……

但是谣言再广,也改变不了女主就是校花级美女这样的现实,于是读者的期待感就来了,这注定被打脸的男配角,在发现女主是这样的超级美女后,会不会后悔得想自杀?

不得不说,吴笛写起这种简单直白粗暴的商业流网络小说来,简直就是炉火纯青,她为了让自己的文艺向小说有更多的人看,早就将商业流小说的套路研究透了!

总是有扑街写手大骂现在的网络小说都是套路化的作品,再过几年,一定会衰败,但是套路并不是死用的,而是活用,桥段也是如此,真正的大神作家,总是可以用自己的笔力化腐朽为神奇。

而吴笛正是这样的作家。

刘芊含一口气读完了所有章节,这样轻松、爽快的女频小说,她还是第一次读到,她在读完后甚至还破天荒地打赏了588的煌萌币,这足见她是多么喜爱这部小说。

她发现吴笛的女主简直是又会卖萌又会踩人,温柔与霸气兼备,实在是痛快,而且男主的设定也超合她的胃口,比总裁流小说中的邪魅狂狷的男主有魅力多了,真期待他们之间的甜**爱情故事!

像刘芊含这样的小白读者有很多,他们纯粹只看网络小说,而现在,吴笛的这部作品,完全吸引了他们,对这些人来说,这绝对是一部非常具有娱乐姓的作品。

不过,赞誉的人虽然多,批判的人也有很多,甚至还有纸质媒体来批判吴笛的“不务正业”,没错,在纸质媒体看来,写网络小说就是不务正业的表现,这种商业化到极致的体裁,完全没有让读者思考的价值,这种作品写出来简直就是浪费作者、读者双方的时间!

那位《当代青年》的记者,专业的“吴笛黑”罗桓,已经从《当代青年》跳槽到了《新周刊》,这份同样以黑吴笛而出名的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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