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清新脱俗的大小姐(2 / 2)

邹猴子这时很想回过头去,与大小姐闲聊扯淡一番,然后再旁敲侧引地将她投稿的文章拿来欣赏一下。说不定有福利――大家都知道,之前大小姐写小文很有一手。大约是为了迎合某几个“忠实读者”的口味。

可是邹猴子发现他最近与大小姐的关系,好像没有上学期以及开学时那么铁了,这最大的原因,自然是大小姐那令人仰望,不,应该说令学霸们绝望的成绩……

邹猴子嘴上总是将“不会把成绩放在心上”这话喊得冲天响,实际上作为强化班的一员,初中时的学霸,骨子里却是极为在意成绩的,之所以说这话,还是自己的成绩已经渐渐沦为中流。

再加上大小姐现在三天两头不来学校,尤其是晨读课早读课这种早自习――邹猴子最喜欢和大小姐聊天的时间,已经完全消失。

因此,他蓦然发觉,他与大小姐之间的距离,越来越有。

不过最终,邹猴子的好奇心多话症战胜了一切,他想就算自己不能要到大小姐投稿的文章欣赏,那和大小姐多聊聊天,听听她那悦耳清灵的声音,也是一种别样的享受。

他转过头,发现大小姐正在看一部纯英文的书籍,名字叫做《ess_of_e_d’rbervlles》,他的第一反应居然是大小姐又在装逼了,可他又忽然想到大小姐那次次满分的英语成绩,再加上她陷入书中的专注态度……

好吧,大小姐果然是文艺小清新的美少女。

他不知道这部书是什么,反正在他看来,直接看纯英文的作品,那真的是一种高逼格的行为。

实际上这部《苔丝》或者说是《德伯家的苔丝》一点也不文艺小清新,反而十分沉重,以小见大,反应维多利亚时期社会的黑暗,它是英国作家托马斯.哈代问世于1891年的作品,在刻画女性内心情感方面最为细腻动人的小说之一。

大概是因为刚刚写了贝多芬的原因,她这段时期对欧洲的音乐、文学、艺术比较有兴趣,这部维多利亚时期的代表作之一她十分喜欢。

可能大多数人读它都是为了苔丝这个纯洁美丽的农村姑娘,叹息她的悲剧人生,但吴笛的看点,却是托马斯.哈代那如画卷般的环境描写,既有气魄宏伟的巨幅风景画,也有精工细作的静物小品,那色彩与光线的精彩运用,让吴笛颇有一种知己的感觉,她就喜欢这种精致细腻的作品。

今天吴笛穿着素雅的雪纺连衣长裙,裙上有点点碎花,愈发显得清新动人,她最近的穿衣品味已然又有了转变,事实上,她对“前吴笛”的穿衣打扮的品味不以为然,那种一味的堆砌奢侈品牌,哪怕是限量版的,也显得铜臭俗气。

于是我们清新脱俗的现任某大小姐,果断开始了自给自足的穿衣风格,她自己设计自己喜欢的、符合她审美的衣服,再让手艺最好的裁缝去做,有时她还亲自动手,就像厨艺一样,完全乐在其中。

总而言之,某大小姐就是这么“作”,不过她现在穿的每件衣服都是独一无二的那就对了。()

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