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笛。祝贺你通过了新概念作文大赛的初赛,复赛一定要拿一等奖哟!”
“大小姐。听说这篇文赚到了一大笔稿费,请客啊请客!”
“大小姐,求指点写作啊,我也有个文学梦……”
……
热情洋溢的同学围住了吴笛,纷纷表达自己的善意,气氛极为热烈。连吴笛都没预料到。
不过吴笛也很妥善地回应了大家的热情,并充分展现了大小姐豪爽,说是下个周末请大家去“天一王朝酒店”,再一次引发了众人的热情。
苏无尘不由苦笑,大小姐果然是大小姐。这天一王朝酒店的一顿饭,可不是哪个人都舍得随随便便请的,甚至可以毫不客气地说,这个班级的学生,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去那儿消费一次。
当然,这其中不会有他苏无尘,作为一名重生者,他对把握自己的未来还是极具信心的,更别说他现在已经交好了注定成就不凡的大小姐。
很快,整个班级的学生几乎都看过了大小姐这篇发表了的文章,之前对大小姐的质疑,完全被一扫而空。
其中有个叫于晨的学生,他算是仅次于马林杉的,对吴笛的文章表示不看好的人。
当初于晨还是大小姐的“忠实读者”,还曾自我感觉良好地邀请大小姐一起吃早餐,结果自然被拒。
于晨自我感觉很良好,却是那种“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的人,当初“前吴笛”因为他是自己忠实读者的缘故,与他关系倒是很近,导致他有了一点非分之想,所以对吴笛的态度显得有恃无恐,总觉得吴笛不会放弃他这个“忠实读者”。
可惜吴笛早已不是原来那个吴笛,她完全放弃了这位“忠实读者”,和于晨的关系也变得非常疏远。
这样的疏远自然让于晨暗恨不已,他在听说吴笛投稿参加新概念作文时,就很不看好吴笛,因为他觉得自己很清楚吴笛的写作水平。
所以一开始他对吴笛没有通过初赛的消息没有任何惊讶,他以此为依据,断言吴笛不是写作的料,还说以前他当吴笛的“忠实读者”,纯粹是怜悯她。
于晨更知道吴笛之前曾多次投稿,妄想发表文章拿稿费,他还装模作样地鼓励过,实际上心里很不以为然,私底下对一些关系不错的男生坦言,吴笛的文章若能发表,他愿意自切jj……
然而此时此刻,他看着手中这本自己买的崭新杂志,翻到了吴笛发表的文章那一页,看着作者“吴笛”两个字,神情复杂,万般滋味在心头。
他恍然间想起当初吴笛在写作之上的热情,叹了一口气,或许她今日能够有这样的成功,正是她的那种执着吧……
在这一刻,他心中对吴笛的暗恨,似乎也烟消云散了。(……)r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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