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九章 想当年,豪情壮(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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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是肯定不能呆下去了,不然的话,没准会遭到轮番的袭杀。

三人商量之后决定集体出院,而程思忆也决定回归校园,和同学一起住宿舍。

这也是林昆的主意,因为在人多聚集的地方,就算有杀手,也要有所顾忌,总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杀人,即便真的是神秘且超能力杀手也会有所忌惮,毕竟如果突然有人实在教室或者宿舍,肯定会引起广泛关注甚至是其他人的恐慌。

若是事情闹大了,他们也会遭受天谴的。

至于殷健,情绪就很复杂了,突然从**丝变成神魔,让他既慌乱又兴奋,再得知有一个强大的组织专门招揽或者袭杀神魔转世之人,他又期待招抚又担心成为被刺杀的目标,而且,他自己也知道,以他现在的能力,顶多是承袭了火灵的百分之几的能力,对于组织来说根本可以无视,多半会被宰杀。

但他仍然有些犹豫,最后还是林昆的话安抚了他的心:“大家能住在一间病房,又同生死共患难了一把,以后大家就是朋友,就是生死之交,理应守望相助,殷健,你放心,咱回去第一件事儿,就是帮你找个女朋友!”

这对殷健来说,是既暖心又实在的提议,他当即抛开了犹豫,毕竟那所谓的组织太过神秘,对他来说远在天边,而林昆实实在在,近在眼前。

随后三人就像逃跑一样,换好了自己的衣服,连住院押金都不要了,直接返回了校园。

在门口,他们彼此留下了联系方式,甚至还有企鹅号,毕竟隔墙有耳,有些事情打电话说的话,很可能被人听去,网络聊天相比之下风险更小。

他们当即就用手机添加了彼此,程思忆的网名很好听,叫做‘衣袂飘飘’,仿佛有种仙子腾云的感觉。而殷健的网名就彪悍了,叫做‘布鲁姬斯’,林昆还以为是洋文名,听殷健一说才明白,原来是‘不撸会死’。

而更让林昆吃惊的是,程思忆竟然和自己同一个系,只不过,林昆是学考古的,她是学博物馆学的,但大家同宗同源,还有很多公共课是在一起上的,只不过林昆缺课太多,两人始终没有碰面。

程思忆说,之所以选择博物馆学,是因为她觉得,那里陈列的,是整个国家以及民族的记忆,和她很对口。

而殷健则是学生物学的,主修人体生理学,和他也算对口吧,毕竟他每年都用自己做实验。

程思忆现在是目标人物,所以她不想过多暴露,直接打了个电话去找老师,给自己安排宿舍了,要尽快入住,呆在人多的地方。

而殷健一进校园就很兴奋,拽着林昆不放手,迫不及待的想要林昆帮他找对象。

可是林昆又不是拉皮条的,打个电话就能叫来小妞,搞对象这种事儿得遇呀。

他们俩人倒是没什么害怕的,毕竟还不是被袭击的目标,而且程思忆抹去了女杀手的记忆,短时间内没人会在意他们。

所以,两人漫步在校园中,在医院折腾半天,现在正好是下午放学的时间,身边来来往往有很多人,殷健看着每个女生都觉得兴奋,都想拉进自己的被窝。

这就是单身久了的人,就算看到母猪他都觉得眉清目秀的。

这让林昆开始为难了,因为他看到任何一个女生都有兴趣,林昆总不能随便捞一个吧,若是他有喜欢的人,他还能帮着出谋划策,现在反倒让他无计可施。

“怎么样,你觉得哪个女生适合我?”殷健搓着手,兴奋的问道,林昆钟点工的大名已经被传得神乎其神,尤其是在泡妞把妹方面。

林昆想了想,道:“你也没有个目标,更说不出所喜欢的类型,现在这种情况,已经不是你要找女生了,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女生主动来找你。”

“找我?”殷健惊讶的指着自己鼻子,道:“你还有这本事儿?”

能让一个女人主动去找一个男人的,这世界上恐怕只有皮条客了。

林昆苦笑着耸耸肩道:“其实每个人都能做到,只不过有时候需要些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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