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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印尼暴徒们来说,已经杀到了大批华人的跟前,大批财富几乎唾手可得,大批华人,就可以为所欲为。(_)自然不肯放弃后退。
而对于华人青年们来说,亲人就在身后,怎么能让暴行肆虐。
一时间就杀到一次,互不退让,呈胶着状态。血肉横飞中,惨呼声一片。图泰尼站在厮杀的人群后面,脸色虽然依然平静,但心中却震憾一片。曾几何时,华人那如绵羊一般的软弱下,竟然还有这么凶狠的一面。
他已经让督战队砍死了数十个溃退下来的印尼暴徒。
他虽然表面平静,但其实紧紧捏在一起的手掌,已经反映出了他的紧张。他知道这个时候,对于印尼人和华人来说,都到了关健的时候。双方在这里拼杀的,都是精英。一旦一方溃退,那就是兵败如山倒。
十里长街,吼声发雷,长刀如雪,然而,绽开的却是鲜血开就的血花!
泗水唐人街的石碑上,注意是要刻上一些人的名字的!
常健康,他是撕掉防割服冲在最前面的泗水汉子!他手中的鬼头刀已经砍卷了刃子,上面此刻满是鲜血。而在他的身上,尺许长的伤口就有三个,但他手中的长刀,毫不犹豫地盘头过脑,荡开一把劈来的砍刀,狠狠地斫入敌人的身体。他一脚蹬开敌人的尸体,但一个杀红眼的印尼人手中的刀已经闪电般地刺入他的小腹中。常健康狂呼一声,他在小腹中还别着敌人的刀子。但他硬是将身体扭转过来,一刀劈开了对方的头颅。
在这一瞬间,又是数柄砍刀,毫不留情地劈到了他的身上。
常健康一时成了血人儿。但他狂吼着,在最后一刻,将手中的刀飞出去,扎入对面一个印尼暴徒的身体。
“六个!”他吼着:“罗根社,老子杀了六个!”
罗根社的,常健康的铁哥们,他们是平常里不服印尼人欺负华人的汉子,此刻也是一身血水。他看着自己的好兄弟倒下去时。他根本不顾身边飞来的刀子,狂吼着冲上去,用身体将常健康暴露在刀锋下的身体撞开,他手中的刀盘头过脑劈出去。劈翻一人。再盘头过脑,再劈翻一人,再盘头过脑,劈向第三人时,一杆长长的竹矛就从人缝中穿来。一下子插入他的小腹中。
罗根社杀红了眼,他挣扎着,往前猛冲过去,让竹矛洞穿了自己的身体。却冲到持柔人的面前。-<>-)一刀劈掉了对方的头。
但他这一下孤军深入,又被穿在竹矛上。立刻被对方的人一拥而上,乱刃分尸。
罗根社拼命地再次挥出一个缠头过脑的刀势。虽然荡开了别人的刀,但却无力再进一步杀敌。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吼叫着:“我杀了五个!他妈的,老子总是比你少一个……”但其实他明明白白地记得,自己一共劈死了七个人,但他知道常健康好胜,他想让他心里舒服一点儿。但其实这会儿,常健康早已经停止了呼吸。
马云亭,泗水唐人街一个平日里毫不起眼的汉子。平日里逢人总是一笑,很少说话人汉子。他手中提着一根两头旋尖的藤棍,毫不犹豫地冲入印尼暴徒中,他手中的藤棍先是点入一个印尼暴徒的咽喉中,看着那人捂着脖子倒下去时,他又冲向下一个。
这个人手中的刀直劈他的头,马去亭身往斜走,手中的藤棍就直接磕向对手的脚踝处。他是棍手,学的是戴家三棍。这一棍敲得对方惨叫一声,他就右手一回,出了柙棍。右边的棍头尖子就狠狠地点在对手太阳穴上。
打倒了这个人,又一个人举着砍刀冲上来。
马云亭毫不犹豫地进步盘腿,身体蹲下时,棚棍出手,翻挑而出。一下子就挑入对方裆间,那名印尼人立刻夹住了双腿,弹抽着倒下去。马云亭起身时,他刚要将手中的棍尖点向下一个印尼暴徒时,一道刀光从后面,直接劈开了他的脖颈。
田壮壮,泗水唐人街的一个最爱惹事的孩子,从小就是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主。唐人街的女孩子们最讨厌他,因为他总有事没事爱撩拨她们。这个平常总是一脸贱笑的孩子,此刻正将手中的心意刀,比一个印尼人的脖颈上抽出来。
血喷了他一脸,他用手一抹脸上的血,却正被一个印尼暴徒一刀劈掉了他持刀的右手,田壮壮惨叫一声,但却仍然毫不犹豫地冲上去,他用自己的左手一把搂住这名印尼暴徒,一口就咬上了对方的脖子。对方惨叫着,手中的刀一刀一刀地出入在他的小腹中。
田壮壮肠子都流了出来,但仍然用单手将自己紧紧地挂在对方身上。终于,他再一口下去,咬到了对方的颈侧大动脉,那人的血喷出一米高。
田壮壮这时就回过头来,年着身后那黑压压的人群,他努力地嘶吼着:“舒亚文,我爱你!”但他发出的,只是一声含混不清的长音,在这种厮杀场中,回头背对敌人,那还有活路。他立刻被蝗虫一般拥上来的印尼暴徒,乱刃分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