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一章 镇妖(1 / 2)

“糖心儿”和洪衍武确实挺合拍。

如果按现在试婚的标准来看,他们从生活目标和生活习惯,几乎方方面面都十分默契,属于琴瑟和鸣、鸾凤和鸣那一种。完全就是模仿夫妻的样板。

可事无绝对,夏日里也有一样,这俩人就不是那么太合拍的——游泳。

六七十年代出生京城男孩子都应该记得,游泳、兵乓球和自行车堪称当年最时髦的“三大运动”。

换一句话说,那时候的男孩子,这三样儿谁没有参与过,那简直能让别人当怪物看。

再换一句话说,那时候的男孩子,无论怎样的“宅”,就是带着瓶子底儿一样眼睛的大书呆子,对这三项运动也都很喜好。不但争先恐后地自觉的参与,人人还都说得出一二三四来。

而这其中,游泳又是最让人趋之若鹜的。

为什么呢?因为当年室内游泳馆太少了。每年要过这个瘾。那就是每年有限的几个月。只能去非常稀缺的几块地界。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儿了,谁又能不珍惜?

那么京城游泳的地方有多稀缺呢?

说出来今天的人很难置信,这么大一个的首都,老百姓能去凉快一下的地儿,掰着手指头都能数得过来。

当年的天然游泳场起初还有“玉渊潭”、“积水潭”、“什刹海”等若干家,可后来“玉渊潭”后湖一度关闭,“积水潭”彻底停业。就连“西小海”的“什刹海人民游泳场”也被填平盖了“什刹海体校”。

虽然后来又在“什刹海体校”旁边新开放了一家“什刹海游泳场”。但名字差了“人民”二字,面积比起过去可小了不少。

至于设施相对正规的露天游泳池,仅有陶然亭、青年湖、工体寥寥几处,面积也不大。

当然,一些人多地盘大的单位是有条件不错的露天游泳池甚至是室内游泳馆的,但只限对内部和家属开放,还得办理游泳证。老百姓是没法去的。

那实在在没地儿,又想游泳该怎么办呢?

广大人民群众便只能去“约定俗成”的天然场所“游野泳”了。

如“八一湖”、“莲花池”、“陶然亭公园”、颐和园里的“昆明湖”等等,甚至是护城河。但像“北海”这样的地方有专人查管,却是不能去的。

反正不管怎么说吧。同样是“物以稀为贵”,天一热,几乎所有孩子都会想尽办法拥向水边。与其说游泳,倒不如说是集洗澡、避暑、郊游、冒险、娱乐、社交之大成。

特别是洪衍武和陈力泉这样又当过“海碰子”的主儿,他们已经对游泳彻底上了瘾。天热怎么也得湿一湿身子呀。

不让他们下水,那不就和饿极了的人看着一碗炖肉,却偏偏吃不到嘴里滋味差不多嘛。谁能受得了呀?

可反过来,同样的情况,换成女孩面对又不一样了。

本来当年的风气就保守,女孩子都很耻于把身体暴露在外。再加上当时社会治安混乱,能游泳的地方又这么少。出门游泳既怕人骚扰,公共设施又糟糕得可怕。女孩子要能喜欢游泳才怪了呢!

咱就不细说在满是淤泥,有寄生虫的河沟子里游野泳的滋味啦。

不但水脏,换衣服,清洗身体都是问题。女孩子可不能像男孩一样找个水管子就能洗个澡。

就算相对正规的公共游泳池又怎样?

好多素质低的人居然会在池中小便,导致池水肮脏,永远是尿臊味与漂白粉和来苏水混合的味道。

因此除了海滨城市以外,全国范围内,多数的女孩子都不愿参与这种活动。会水的少,会游泳的就更少了。从未下过水的女孩子甚至也有。

从实际来说,京城每年会去游泳池的女孩数量,就仅有男孩四分之一或五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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