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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分兵!不行,主公,即使真的要分兵,那也是您先走,我留着吸引蹋顿的注意力。”
慕容方听到方志文的让自己带两千骑兵先行,脱离乌桓人的视线,头摇得像个拨浪鼓似的,坚决的不同意。
慕容方虽然不知道主公的全盘打算,但是他也知道,分兵的目的在于从现在的不利局面中,硬生生的分离出一支游走在敌军视线之外的部队,这支部队不管是为了什么目的,肯定会比被敌军盯死的主力部队要安全得多。
对于主公一而再的主动以身犯险,慕容方是既感动又激愤,若是主公都没了,自己这些属将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
方志文扭头看了看香香,这几天连续的战斗,小丫头一点不见憔悴,容光焕发的很,看来是已经逐渐的习惯了这种艰苦的生活了,方志文微微的笑着摇了摇头,阻止了香香已经到了嘴边的话。
“志忠,你要弄清楚了,蹋顿是我们主动引来的,他的目的是我,而不是你,如果我从他的视线中消失,他还会追来么?好不容易做成这个局面,难道要功败垂成么?再说了,我让你分兵出去,就是让你在关键时刻,成为袭杀蹋顿的那支利箭,并不是让你脱离战斗,难道你明白的道理我就不明白么?”
方志文说话的速度不快,声音也不大?但是非常的严厉,或许方志文平时给属下的感觉很随和,但是到了战场上,方志文就是个没有感情的战争机器,可以有意见?但是绝对不能违反军令,这就是方志文的原则。
慕容方抬头与主公对视了一会,他是主公的第一名属将,对于主公的性情自然是最为了解的,他能够从方志文的眼睛看到,方志文这是要将自己的性命托付给他。
“主公,属下遵命!”
“嗯,很好?你带一千人?分散走?装作是溃散的逃兵,先朝北脱离集结,一方面偷偷的袭击一些草原上的小部落,抢得粮草之后埋藏好,我们会按照你的记号去取,记住,不要都埋在一个地方,而是分布成一个区域,万一我们偏离了路线也不会完全失去粮草供给。还有?抢劫时候不要过多杀戮,以防引起鲜卑人和匈奴人的强力反弹,只抢粮草牛羊。
另一方面,要给我们指明前进的方向,这个要非常用心,仔细的计算调整你我两部之间的方向和距离,既要配合我不断的分兵过去,又不能让后面的蹋顿追了上来。我们最终的目标是漠北,上次元志已经探查了这一条过沙漠的道路?这次正好用上。还有,随时用飞鸽传书与我保持联系。”
“诺!”
方志文指着地图,反复的指明自己打算走的路线,当然,现在只是打算,因为不知道在这条路线上,会不会有鲜卑或者匈奴人挡路,或者有什么自然环境过不去,如果有的话,就必须要绕行,而具体的行进路线的计算,就要看慕容方了,他一方面给方志文打前站,另一方面,则是要完成一个偷梁换柱的计划。
在游戏里,一人双马是可行的,确实可以有效的提高行军的速度,事实上方志文与蹋顿双方,现在都是一人双马的状态,而且方志文当时为了迷惑乌桓人的追兵,自己特意还多带了不少的马匹,伪装成随队的俘虏,所以现在方志文手里的马匹是有多余的。
就算一人三马都足够,问题是在游戏中,一人三马是完全没有意义的,只能徒耗粮草而已,方志文之所以不肯放弃这些战马,就是要在将来做粮食来用。
方志文给慕容方挑选的都是状态好的马匹,趁着夜色掩盖,慕容双拜别了主公,带着一千骑兵转向向北疾驰而去,方志文一点都不担心蹋顿会怀疑自己这边少了一千人,在长途的追击战里面,掉队的情况是很常见的,而且自己这边有大量的战马多出来,晚上方志文有派出很多小队四面制造痕迹,加上慕容方的部队是以五十人一队的形式分散离开的,就算蹋顿再精明,也猜不到自己要用这么长时间,玩一个偷梁换柱的把戏。
蹋顿的目标很明确,那就是日夜不停的追,他不相信汉军在草原上持续作战的能力会比乌桓人更强,加上自己的部队数量多,完全可以采用轮换跃进的方式,这种草原灰狼采用的捕猎方式,能将猎物活活的累死。
可惜对手似乎也不容小觑,追了两天之后,蹋顿就发现,前面的汉军非常熟悉草原上的作战方法,他们用陷阱、假痕迹和下了毒的水塘之类的,不断的迟滞背后的追击,甚至他们非常熟悉金鹰的活动规律,总是会在两只飞鹰交接的当口,失去踪迹,让金鹰花费更多的时间才能重新找到他们。
蹋顿的部队隔着十里一个万人队,保持着一个扇面,这才牢牢的网住了方志文的踪迹,没有让他成功的跑掉,蹋顿相信,只要这样不眠不休的追下去,很快方志文的部队就会垮掉。
只是他这个‘很快,很快就又过了三天,算下来,他已经追击●文六天了,差不多跑出了两千里,而方志文却仍然在他前面不远的地方晃荡,虽然看着随时都像要崩溃的样子,但是却一直也没有真的崩溃。
“大王,汉军,汉军进大漠了!”
蹋顿楞了一下,其实这些日子,他追得也很累,虽然他们还能轮流的休息一下,但是这种程度的休息肯定是不够的,他不知道方志文的汉军是如何保持体力的,现在居然还敢以残兵冲进大漠。
“他们还剩多少人?”蹋顿之所以这样问?是因为在追击的过程中,方志文的部队不断的有零星的士兵掉队,他们也抓到并击杀过几个,不过这些小兵也问不出什么东西来,只是知道?方志文部队掉队的情况越来越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