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七章 昔日对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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朦胧的黄雾再次笼罩着四周,围在金爪蜈蚣周围,砍得正欢的玩家们一见雾气四起,顿时如退潮般四下散开,刚才那么一大帮子老外全都吃的这玩意的亏,活活被整死,不闪快点,还有命,这不,冲在最前面的不少人马中了毒雾,脸上僵着副“我是无辜的”表情,等待着金色弧光的死亡收割。

我是连奔带跑,只恨爹娘给我少生了两条腿,妈的,刚弄了点宝贝,要是就这样被挂掉的话,那哥们我不是亏到外婆奶奶家了。

愤怒的金爪蜈蚣如皮筋般,在黄色的雾气中扭动着身子,锋利的前颚一张一合,随着一次次俯冲,夹起一道道白光,而胸前两道巨大的暗金色爪镰,不停地忙碌收割着生命。

我跑,我跳,我突然发现自己很傻,这黄雾的比重明显比空气重,所以一直笼罩在地面之上,而没有飘扬到洞穴上空,咱哥们不是有那极品飞龙嘛,此时不用,更待何时。

一边狂奔,我一边掏出飞爪扔了出去,关键时刻,咱可是看到飞爪绳索超长的好,只见飞云探龙手在空中拉出一条苍白的冷芒,五个锐利的长爪在空中绽放,斜斜地插到洞壁之上,深深地没入其中。

拉紧龙筋,我整个人立即跟弹簧似的弹上石壁,如壁虎一般紧紧贴在洞壁之上,一把将尾钩挂在腰间,我腾出双手,换上长弓,注视着下面混战一团的众人。

该是哥们我发挥发挥极品小火球的时候了,既然生命安全得到保障,那我还怕个鸟啊,眼里带着冷冷的笑意,我心中默默念起了熟悉的咒语,一个紫红色的小火球在我手掌之中跳跃着,看准那金爪蜈蚣的前进趋势,我扬手一甩,小火球在空中划出一道优雅的抛物线,扑的一声落在金爪蜈蚣的后背上,转眼没入其硬甲内,只在表壳上留下个细细的小孔。小火球的威力还没有完全爆发,这金爪蜈蚣还能嚣张片刻,我心里暗暗嘀咕道。

同时,我这一下,似乎也让金爪蜈蚣的毒雾给卡了壳,不再喷洒,这下,又是一个绝对反攻的大好时机。

“骑士后退集中防守,元素师使用风系技能吹散毒气!”

“牧师注意恢复前面战士的体力,用青藤缠绕困金爪蜈蚣。”

“刺客统一退到右侧,用弓箭引开金爪蜈蚣的注意力。”

“其余近身攻击系人员全体退后,保存实力……”

要当好一个帮主绝对不仅仅要会拢络人心,在游戏里,更要当好一名战斗指挥者和决策者。根据不同的情形发出不同的命令,不仅仅能在某些时候让自己的人马伤亡减到最小,将危险程度降到最低,而且有可能在情况危急的时候转危为安,带领兄弟渡过难关。只有这样的领导者才能更好地收买人心,让更多的玩家跟随你,因为有这样一个好的帮主带领,远远比自己独自去做事情,成功率要高很多。至于那种建立帮派就是为了招一票小弟,专门耀武扬威,有了好处自己占,有了危险小弟扛的那种所谓帮主,不用多说也知道,不会得存长久,优胜劣汰,这是恒古不变的道理。

很显然,冲天剑,傲气凌云与血染疆土都属于前者,在遇到危险的时候,三个人不约而同地留在战线的最前方,指挥着各自帮里的所有兄弟,正是因为这样,才会有那么多的玩家死心塌地地愿意跟随他们,就连我,也被他们这种团结合作,不畏生死的精神有所感染。若不是我素来都不喜欢受人指挥或指挥别人,习惯独来独往的话,说不定咱也要弄它个帮主来当当,过过这种高高在上的权瘾。

在三大巨头的号令下,原本已经有溃散迹象的队伍,又重新凝成一个紧紧的拳头,狠狠地砸向了金爪蜈蚣。

少了毒雾,金爪蜈蚣神色似乎也有了几分疲态,明显没有刚才那么张扬无忌,动作,也渐渐迟钝了不少。

只见血染疆土又指挥着一帮子刺客接连丢出飞爪,看到他们这一招牌式动作,我心中暗暗纳闷:这金爪蜈蚣又不是在天上飞的龙,他们干嘛又来这一套。

很快,我就知道血染疆土这样做的目的,只见无数的锐利的飞爪发出哗哗啦啦之声,在空中交织出一片罗网,纷纷抓住金爪蜈蚣身子两侧的足刃,每抓牢一只,铁链都会被几个人给紧紧拉住,无形当中,就等于减少金爪蜈蚣的攻击力,只要没有毒雾的干扰,相信用不了多久,这头金爪蜈蚣就要在蚂蚁吞大象的战术中,成为一个强悍的过去存在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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