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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好像你有麻烦了耶。”雁过留痕指着我头顶上那标志式地名号,表情有些僵硬地说道。
这系统是摆明了不给俺偷袭的机会,就连欺诈令居然都没有办法隐藏住这个“荣耀”的标记。
如此一来,俺不是把自己当成活靶子让人打么?
原本俺还指望着靠偷袭战术,至少在前两个小时,要把安落虹他们两对人马给比下去,但是现在看来,这招似乎行不通了。
俺还没飞到跟前,头顶上这激光射灯似的名号要不被发现,除非魔族阵营的玩家全他妈都是瞎子。
暂时,我是不再动手了。打开诛魔榜浏览了起来。
诛魔榜上,我的排名刚好是在第十位,而后面的第十一位,比我足足少杀了近二十个人。
二十个玩家,看上去似乎很多,如果一对一单挑的话,恐怕打到天黑也不见得能杀得了这么多人。
但是现在是战场,是混战,只要能掌握好技巧,一刀一个,甚至一个法术解决几个,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只消等了一会儿没有动手,我很快就从排行榜上掉了下来,而头顶上的名字也随之消失。
接替我位置的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杀手,但杀人的速度却是非常之快。我稍微计算了一下,几乎每二十秒钟,几乎就有一个魔族阵营玩家倒在他的匕首之下,而这个速度一直保持着,几乎没有间断。
而最快的一次,是同时干掉了十六个玩家。如果不是使用群体技能,杀人的速度是不会有这么快的。
再看排行榜上的前几位,似乎名气都不是很大。由此可见,真正明刀明枪地帮派比拼,其实伤亡人数并不大。反而就是那此小团伙作战,才反而常有全军覆没的事情发生。
在这样的情况下,也是像我这样的“拾荒者”收集声望的大好时机。
“呼――好险!”
看到头顶上总算不再金光闪闪,我擦了擦额角冒出的冷汗,悄悄地用欺诈令改变了外形,不然的话,到时候用不着我去找别人,恐怕魔族阵营有一半儿的玩家会来找我。
现在,只要不让自己的名次排上前十,俺还是挺安全的。比赛虽然要分出个高下,但是小命还是非常重要滴。
拉着心不甘情不愿的雁过留痕跑到枉死城一座小角落里躲着,我打开魔族阵营的诛仙排行榜,查起了对手的消息。
数量上俺暂时不敢抛得太高,那就从质量上来弥补。俺也找几个诛仙魔头来干干,也算是能混得不少分数吧。
只可惜,这些诛仙魔王头似乎就跟商量好了似地,轮着从排行榜上升升降降。没等我们这边的系统公布这些死敌的下落,排行榜上的名次就已变化了不下十次了。
这些魔族阵营的家伙们杀起人来也真是厉害,排名第十位的玩们杀敌数量是我的足足两倍还有多。而他们的第一名,更是已接近了千人斩,让人有些叹为观止。
想去“通辑”这些玩家看来是有些不太现实了,那么,俺找找那些个魔族落单的boss,挑个一两个,没事儿杀着玩?
当然,几个大boss俺是绝不可能独自跑去暗杀滴。
鬼母尸仙,、三足乌、烛龙、共工、梦魇五个boss,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而且,比起平时候咱们看到的这些boss,眼下出现的更是全都将等级提升为问号,绝不可能靠单挑取胜。
就像之前从咱眼皮子低下经过的烛龙,原本是个不怎么出名的小角色,但是现在,却是没有上万人马,轻易不敢招惹地超级大boss。
再看跟在他屁股后面的那群玩家,虽然嘴上叫得震天响,但是真正动手的,也没有几个。大家伙儿都在等着到后面占便宜呢。
三足乌虽说已经落单,但东皇太子的称号也不是白叫的。
此时,枉死城西的地带被一片耀眼的光芒所包围着,一扫平曰里不见阳光的模样,变得灿烂无比。
而在那附近,魔族阵营的玩家也是特别集中,想是在这阳光照射之下,还有什么属姓加成的好处。
那种地方,现在咱们单枪匹马地,还是不去为妙。俺脑子里始终紧记着树大招风这个道理,在正主没有出头之前,任何吸引目光的事情都是做不得滴。
对于我的这自种小心翼翼,雁过留痕颇有些不以为然。几次提议偷袭boss遭到我的反对之后,那小子似乎也有点郁闷了。
绕着枉死城转了几个圈,在城西的一片废墟里,我撞到了一群仙族阵营的玩家正在埋伏,似乎准备偷袭什么人。
看这群玩家里似乎有几个是熟面孔,似乎也是龙城的常客。虽说没有认出经过化妆的我,但是却一眼就看到了我身后的雁过留痕。
他们对雁过留痕所表现出来的热情可是非同一般,一个劲儿邀请着我们加入。看来,小雁这家伙只是表面上低调,但是在广大玩家的心目中,还算是排得上号的人物了。
我本来不怎么愿意去淌这混水,但是转念一想,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于是冲着雁过留痕使了个眼色,两人就地安顿,跟那群玩家闲聊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