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毛妹(1 / 2)

“既然兹事体大,你们一时无法决断,那就慢慢想吧,我先退下了,有什么决定,咱们再说。”

说罢,也不管他们如何答话,刘禹站起身,拖着忽突仑的手,当先走出了宫廷,丁应文慢了一步,先是向几个人告了个罪,随后也马上跟了过去。

他这么一离开,宫廷的气氛就好像轻松了许多,海都没有去问自己的臣子,而是看着脱脱蒙哥,他实在是有太多的疑问想问出口了,一直碍于那个汉人在场,而不好说。

“你的兄长,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脱脱蒙哥笑了笑:“海都,在刚才那个汉人说话之前,我与你有着同样的疑问,而现在,我已经明白了,难道你还没有想通吗?”

“请赐教。”对上他,海都就没那么抵触了,虽然前者的年纪比他们小上许多。

“钦察汗国,有着广大的土地,从东边跑到西边,一个月的功夫都跑不下来,而这么大的国土,光靠我们蒙古人,是不够的,从我的阿瓦别儿哥开始,就将领地内的包税权,授予了那些色目人和罗斯人,一个比你的国土还要大上许多的公国,只能收到几千第纳尔的税,而那个汉人,如果有一天,我能继承汗位,或者会考虑任命他为汗国的大维西尔,相信他一定能让汗国的收入,远超以往。”

“有钱才有一切,没有人,西方有着无数的杂种可以雇佣,让他们为我们打仗,不用再让蒙古人流血,至于武器、马匹,还会是问题吗?”

“他刚才说了这么多,就是在告诉你们,胜利是可以买到的,只看你能不能付出足够的代价。”

海都当然不是蠢材,之所以刚才没有第一时间想明白,是因为当局者迷,被他这么一解释,顿时就清醒过来,忽必烈与他们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后者几乎拥有无穷的人力、物力、财力,他们纵然能取得某场胜利,也不会对大局产生任何影响,所以,人家才会放着西北陷入烽火而不顾,全力去征服一个广阔的国家,那里的一切,正好能成为他们的补充,无论是人力、物力还是财力。

双方的差距如此之大,以至于,他们自己都对胜利不抱希望,纯粹是抱着给忽必烈添恶心,希望能将他气死的心态,隔上几年就蹦跶一回,当然最后成功地恶心死了对方,某种意义上也算成功。

“所以你的建议是接受他的条件?”

脱脱蒙哥摇摇头:“这是你需要考虑的决定,用不着别人来建议,你们和忽必烈,我们和旭烈兀打了这么多年,最终又得到了什么?那个汉人有一点说得很对,蒙古人之所以强大,是因为成吉思汗把我们聚集在了一起,现在,他的子孙互相残杀,白白给了敌人机会,我们的父辈,连续不断地西征,让那些野蛮人闻风丧胆,颤抖着跪伏在脚下,亲吻我们的靴子,这才是他的子孙,应该做的事。”

这番话让海都明白了他的立场,如果说忙哥帖木儿只是表现出了某种迹象,这位汗位的继承者,已经明确打算,在他执掌汗国之后,会与伊尔汗和解,一意西向,去征服更偏远的西方。

对方在用一种委婉的方式提醒自己,该为以后着想了,打仗需要钱,他需要,钦察人也需要,没有白白送给他的义务。

“笃哇,你怎么看?”

“有点可惜,你知道的,我一直把忽突仑当成自己的孩子,宽阇一定会伤心很久。”

海都根本没有想到,他会说出这么一番话,心里不禁有些愧疚,说到底是自己的女儿太任性,才辜负了对方。

“我会给予宽阇丰厚的补偿,感谢你,我的兄弟。”

笃哇故作无意地摆摆手,表明自己会紧跟海都的步子,海都心里有了决定,对脱不花说道。

“你去和他们谈,我只要知道,这么做,我能得到多少。”

“乐意为你效劳,我的大汗。”

脱不花心领神会,恭身答道。

离开宫廷,刘禹拉着忽突仑的手,一直就没松开过,丁应文跟在后头,诧异地看着这对男女,心中有着太多的疑问。

在这个城中,他没有住处可去,丁应文刚刚回来,还没来得及安置,最后只能去忽突仑的那间宅院。

“嘎吉!”被放回来的侍女一看到忽突仑的样子,便急急地扑上来,刘禹放开她的手,吩咐了一句。

“赶紧找些冰块来,给你的嘎吉敷在脸上,会消肿得快一些,记住不能太久,明天换成热巾,再敷几次,最多两三天就能消下去。”

情急之下,侍女也不顾不得他言语间的不客气,飞快地将忽突仑拉走了,刘禹这才有空打量了一番丁应文,与大半年前相比,他明显地黑了许多,不过人显得很精神,眼睛炯炯有神。

“辛苦你了。”

丁应文笑笑说道:“是挺累的,某自幼便随家父行商,自诩走得路不算少了,可是和这一趟相比,不过小巫见大巫,行程万里,到过的地方连想像都想像不到,真想去西方看一看,那些截然不同的异域风情,才算不枉此生。”

“你能这么想就好了,以后有的是机会。”

刘禹很高兴他的变化,这也就意味着,他是真心想做事,而不是为了某种威胁。

“某现在需要尽快将消息传回去,有没有什么好的法子。”

“大都?”丁应文沉吟了片刻:“快马先到元人的边境,可以用上他们的传驿,换马不换人,一天最多也就六百里,传回去怎么也得个把月。”

“太迟了,还有没有更快的。”

“倒不是无法可想,你还记得当时在大都城,那个脱不花养过一群鸽子么?”

丁应文一说,他马上记起来,当时还是李十一帮着脱不花去的,或许是这个时代,最为快捷的通信手段了,虽然有些原始,但总比无计可施地强。

失去了穿越到后世的便利,他还没有习惯动辄数以月计的时间概念,那简直是在浪费生命,可是一想到之前的际遇,刘禹还是不敢冒险一试,身陷牢笼事小,东西已经露了形迹,再被抓到只怕就是切片研究的下场,他可不想落到那般田地。

尽管还有自己牵挂的亲人,以及即将快要出世的孩子。

怎么办,从国境线的最西端或许已经是国外,斜穿整个华夏的领土,到达南岛,中途全是元人的天下,何尝不是另一种冒险,眼下他唯一能依靠的,只有这位一早就派出去的老相识了。

“他们若是答应,多半会是让那个脱不花来谈,到时候,你同他接触一下,我只要求一点,划出来的地方只能由我们做主,至于里面的经营,你做主便是。”

“某明白了,信鸽的事,一并向他提出,想必他不会不答应。”

丁应文心领神会,刘禹的表现给了他极大的信心,当初在大都城那么恶劣的情况下,都能安然无恙地逃出来,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多嘴问一句,你是如何勾搭上忽突仑的,她可是草原上最美的花朵,海都的心头爱。”

“你也认得她?”

“谈不上认识,她想找人学汉话,某就教了几日,后来要往西去,便中断了,她很聪明,只短短数月,便能听与说,只是不怎么会写。”

原来少女的汉话是他教的,难怪她认得丁家的标志,还说会带自己找到。

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