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七章 用心险恶(2 / 2)

战隋 猛子 4866 字 2018-01-26 加入书签

“某反对,御史台的建议不但无助于坚守东都,反而会进一步恶化局势,陷东都于败亡之绝境。”果然,崔赜的态度旗帜鲜明。凡关陇人坚持的,都是山东人反对的,至于理由,只要不缺智慧,理由千千万万,信手拈来。

崔赜坚决反对,从律法到人心,他都一一驳斥,拿出了与韦云起截然相反的观点,他甚至公开威胁韦云起和元文都等人,“你们今天杀了裴弘策和杨汪,等于把所有的东都官员和卫戍将士都逼到了无路可走的绝境。当他们抵挡不了杨玄感的攻击,守护不了东都,却又无路可退的时候,除了战死就是投降,而他们大都会选择投降,于是一批批的官员和军队就被你们拱手送给了杨玄感,到那时我们拿什么坚守东都?所以某在这里告诫你们,如果你们杀了裴弘策和杨汪,而东都大部分官员和军队就此开始纷纷投降,东都因此而失陷,责任就是你们的,你们必须为此承担全部罪

“一派胡言。”韦云起勃然大怒,当即反驳,而元文都等人也出言相助。

高孝基、崔君绰、张权顿时来了精神,不要看这帮老家伙们平时老态龙钟、有气无力,一旦进入“状态”,马上就变了,一个个老当益壮、精神矍铄、士气如虹,大有挡者披靡、无坚不摧之势。

这个东西争不出结果,实践出真知,只有实施了才知道对错,但问题是现在东都面临生死存亡,没有时间去验证对错,而一旦实施了错误的决策,得到了与预期相反的结果,东都就完了,就再也没有改正纠错的机会了。

杀,有道理,但结果可能是错的,而不杀,也有道理,但结果同样可能是错的,所以双方谁也说服不了谁,于是杨恭仁站出来了,充当和事佬,危机当前,时间宝贵,不能这样无意义的争吵,必须尽快拿出双方都能接受的决策。

杨恭仁的建议是,严格依照律法来,可以宣判裴弘策和杨汪的死刑,并公之于众,以儆效尤,但不能执行,不能马上杀了他们,因为依照律法,还须经过中枢审核,还须圣主下达诏令,然后在规定执刑的日期里才能砍头。如果借口非常时期或军兴之法(战时制度),就擅自把他们杀了,那置圣主和中枢的威权于何地?置礼法律法的权威和尊严于何地?

韦云起的目标是河东裴氏,是裴弘策,而对于山东人和江左人来说,裴弘策是根正苗红的关陇人,不像裴世矩和裴蕴,他们一个原来是山东高齐的旧臣,一个原来是江左旧臣,这两人的政治势力与山东、江左有很多交错重叠的地方,所以山东人和江左人肯定要保护裴世矩和裴蕴,但可以舍弃裴弘策。裴弘策不在他们的保护范围内,相反,他们倒是乐于看到关陇人自相残杀,当然了,裴弘策死了对河东裴氏还是有一定的打击,但这个打击显然不在山东人和江左人的考虑范围内。

一番激烈争论之后,关陇人和山东人各让一步,开始围绕着杨恭仁的建议“讨价还价”。

韦云起下定决心诛杀裴弘策,而崔赜有意力保杨汪,于是最后结果就是马上斩杀裴弘策,杨汪则侥幸“逃脱”,至于达奚善意最后连提都没提,直接被大佬们“无视”了。

然而,最后时刻,越王杨侗在秦王杨浩的暗示下,突然“飙”了,一改往日的儒雅懦弱,像个痴儿般连哭带喊,连骂带叫,胡搅蛮缠,拒绝下达诛杀令。

樊子盖“大难临头”了。

既然宗室和山东人要力保越王杨侗,那么他们当然要配合关陇人联手施压,逼迫樊子盖以东都留守的名义下令诛杀裴弘策。

这完全不合法度,这根本就是践踏礼法律法,这严重损害了律法的权威和尊严,对圣主和中枢的威权更是个沉重打击,它带来的恶劣后果不但会直接影响到今日的东都危机,亦会影响到未来的两京政局,然而,越王杨侗、杨恭仁和崔赜等人为形势所迫,即便知道韦云起用心险恶,即便知道以关中韦氏为的关陇本土保守势力为了摧毁东都而无所不用其极,亦是一筹莫展,无可奈何,只能妥协妥协再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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